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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发〔2018〕5号(附试点小区名单)

2018年04月24日 14:16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初步确定试点小区为柳北区万川花苑小区、城中区弯塘路65号小区、鱼峰区原雅乐饼干厂宿舍区、柳南区柳邕一小宿舍区、鱼峰山小学宿舍区、柳江区柳北路38号小区,共涉及居民750户。

棚户区-摄图网

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现以我市成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为契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改善我市老旧小区环境和居住品质,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构建基层社区管理新秩序,切实增强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市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住小区)共有581个,其中,需进行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改善基本生活环境的老旧小区有267个,共计居民楼1865栋,居民户数56351户。

(二)总体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重点解决试点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积极探索居民参与、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机制,确保到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小区各项改造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居民为主体、共同缔造的原则。按照“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调动小区相关联单位积极性,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将小区居民“被改造”的感受转变为“要改造”的意愿,构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核心的改造新模式。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顺应群众期盼,服务居民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做到精准施策,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的推进;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制定改造的具体方案,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城区主体责任的原则。各城区党委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城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四、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柳州市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基础配套设施缺失、住宅老旧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建全、群众反映强烈,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住宅小区。其中,2018年试点工作重点考虑2000年以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原则上每个城区应确保有1-2个老旧小区开展改造试点工作。

现初步确定的试点小区为:柳北区万川花苑小区,城中区弯塘路65号小区,鱼峰区原雅乐饼干厂宿舍区,柳南区柳邕一小宿舍区、鱼峰山小学宿舍区,柳江区柳北路38号小区。经统计,上述6个试点小区共涉及居民楼30栋,户数750户。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包括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四个方面25项内容。改造工作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小区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分。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城区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资金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城区党委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建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居民自投一点、政府投入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业(单位)支持一点为原则,多方参与,共同缔造。由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筹集。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位的改造内容,需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小区居民共同出资、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财政根据改造内容不同提供不同比例的以奖代补,补贴资金按市、区财政7:3比例分担。

老旧小区原属于企业单位产权或由其管理的,鼓励原企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等设施。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1.成立柳州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城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初步选定试点小区报送市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个城区需选择1-3个小区作为试点小区。

3.各试点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试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4月)

1.各城区制定各试点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1月)

1.各城区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造工作。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试点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

导小组和国家住建部。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试点小区提升改造进展情况,宣传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2018年11月-12月上旬)

各城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试点小区进行综合考核和排名。

(五)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12月中旬-12月底)

各城区针对试点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并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情况进行经验总结,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报市领导小组,经审核后报送国家住建部。

六、职责分工

各城区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工作,监督考核各城区政府工作完成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开展老旧小区内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和社会救助对象的身份认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试点小区改造,并指导城区财政做好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各城区环保局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规划局:负责配合确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配合指导城区制定改造方案,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文新广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城区合理处置小区内的违法建设,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

市园林局:负责督促、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和环境提升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明确老旧小区范围内涉及国有企业(含破产企业、改制企业)职工宿舍区的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产权问题和托管单位,负责结合“三供一业”改造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市物价局: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监督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设计、施工、安装、验收。

市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试点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调查、设计、施工等。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柳州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城区政府、住建、发改、工信、公安、民政、财政、国土、环保、规划、文新广、城管执法、园林、国资、物价、消防、交警等相关部门以及供电、供水、燃气、弱电等管线单位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特别是各城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任务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城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试点老旧小区改造的以奖代补资金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市住建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重点阐述“共同缔造”的改造理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工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宣传报道长效机制,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试点目标任务。

附件:1.柳州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操作流程

3.柳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分类表及资金筹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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