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今年入职某公司,随后就跟公司签了一份叫做“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
近日,小张就因这一申请书的问题,跟公司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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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小张是自愿出具申请书,要求其公司不给他购买社保,跟公司和平商讨:公司每月将费用算入工资,叫做社保补贴。
但是,小张入职后一段时间开始意识到社保的重要性,第一时间向公司提出了辞职。
此后,小张又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用人单位以支付保险补贴的形式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即便当事人小张也要求公司不用为其购买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依然是违法的。因购买社保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据悉,该案最后经过调解,该公司向小张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余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做了圆满解决。
所以说,该赔的还是要赔。
因此该案所反映的社会问题,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不购买社保的共识,事实上也是不成立的,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
此外,劳动者需要为自己多考虑,一定要公司为自己购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