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公安机关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六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六条措施》围绕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材料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法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和具体执行标准,涵盖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居住证办理等三项业务,共有六条。
(一)取消落户限制。针对过去没有特殊人才落户政策这一问题,《六条措施》第1条、第2条规定,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人才到基层或偏远地区参加经济建设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工作地或迁回原迁出地。人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步申请办理落户。
(二)简化落户手续。以往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学生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各类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户口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六条措施》第1条对人才落户手续进行了进一步简化,规定人才申请落户的,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三)优化落户审批流程。过去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先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县区公安分局签发准迁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六条措施》第1条提出人才申请落户的,可直接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四)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主要体现在《六条措施》的第3、4、5、6条。
一是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六条措施》第3条规定,人才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受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条件限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省内任意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请办理。
二是按照《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制发周期为15天。为缩短居住证领取时间、方便人才办理相关事务,《六条措施》第4条规定,人才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制发周期缩短为5天。
三是过去人才办理户籍业务没有专门的特殊服务政策,《六条措施》第5条要求户政大厅和有条件的派出所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户籍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为使人才能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六条措施》第6条规定,对因身体、工作等原因不便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办证、上门送证、上门办理暂住登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