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宅基地放开流转之后,目前许多农村居民都开始转让、流转自己的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了,宅基地流转不仅仅提高了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也盘活了农村的闲置宅基地资源,不过目前农村宅基地流转也有着一定的闲置,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宅基地转让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的规定以及《宅基地管理办法》中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规定,农民朋友想要转让宅基地,则必须要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房,并且宅基地转让行为需要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农民不能够买卖宅基地,而宅基地流转也必须要和住房一起流转,宅基地不能单独流转。同时宅基地流转目前仅能够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而不能够将宅基地流转给非农户口以及其他集体组织成员!
宅基地流转赋予了农民朋友的更多的宅基地权益,可对于接受宅基地转让的农民朋友来说,还是存在着许多疑问难以解决,尤其是在宅基地转让之后,就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吗?接受转让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呢?
其实就目前宅基地的流转情况来看,都是进行宅基地使用的流转,农民在接受宅基地转让之后,就拥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朋友固有的权益,享有永久的使用权益,所以接受转让之后,就能够获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并不会被收回,在《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中提到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以下情况还是会收回转让的宅基地!
宅基地转让之后长期闲置或者房屋倒塌,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为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余地由集体收回;同时在《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也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新建的(特殊情况除外),其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转让之后,也必须要加以利用,否则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宅基地转让之后,农村集体组织或者国家有其他规划需要使用宅基地,在《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为了乡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农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不过这些宅基地被收回之后,国家会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