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获悉,为改善沙河口区川甸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居民的居住环境,该区将对这一地块房屋进行征收,每平米最高补偿14000元。
房屋征收决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2]28号)的规定,作出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沙河口区川甸街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目的:棚户区(旧城区)改造
三、征收范围:西南路以西、通信电缆厂以南、幸福小区以北(详见储备用地规划批复附图)
四、房屋征收部门: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时间:2018年4月16日
六、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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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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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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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
(1)所有权房屋补偿价格为14000元/平方米(其中货币补偿标准为11000元/平方米,政府补贴为3000元/平方米),使用权房屋补偿价格为13100元/平方米。
(2)使用权房屋按原房证建筑面积900元/平方米的价格由征收人将产权补偿费支付给产权单位。
(3)原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的补偿价格为13100元/平方米。
(4)向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支付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标准为每房证户2000元/月;1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为每房证户2500元/月。
(5)一次性支付搬家补助费每房证户800元。
(6)被征收房屋已经安装煤气、电话及宽带的,被征收人可持煤气、电话及宽带缴费单据领取煤气、电话及宽带迁移费,标准为煤气气源费3000元/户、电话迁移费200元/户、宽带迁移费50元/户。
2
非住宅房屋
按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二
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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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位置及套数
万棵树小区(262套)、华都文郡小区(4套),结合实际情况按批次整栋或整单元提供安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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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办法
(1)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每平方米需缴纳900元。多层安置到高层的,在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基础上免费增加20%,以上为被征收人的应得面积。
(2)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超出应得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部分,被征收人按3800元/平方米的标准投资;超出5平方米部分,按14000元/平方米投资。
(3)原被征收房屋为使用权的,被征收人按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0元的标准交纳产权补偿费。
(4)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其应得面积的,差额面积部分双方按征收时货币补偿价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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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相关补助费用
(1)向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标准为每房证户2000元/月;1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为每房证户2500元/月。
(2)一次性支付搬家补助费每房证户800元。
(3)被征收房屋已经安装煤气、电话及宽带的,被征收人可持煤气、电话及宽带缴费单据领取煤气、电话及宽带迁移费,标准为煤气气源费3000元/户、电话迁移费200元/户、宽带迁移费50元/户。
以下为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网站公示的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