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余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集中区(园区),市直各部门:
《扶余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扶余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禁烧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吉林省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松原市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15日,在全市开展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强化巡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努力做到“不然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大气污染,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春季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建立县(市)、乡(镇)、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层层分解落实禁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要求,明确工作部门和联系人。各乡镇(场、灌区)、街道要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建立乡镇、村屯干部包保机制,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总负责人、包村负责人、保户负责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各乡镇(场、灌区)、街道要于2018年3月15日下班前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上报至市政府。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场、灌区)、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本单位具体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各地负责辖区内禁烧工作的组织、宣传、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好以乡镇(场、灌区)为单位、村屯为基础、村民位单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遇有逆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时,要全员行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位。发改、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实施秸秆田间清零行动,进一步建设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大对已机收打捆秸秆的收储运工作力度,确保已打捆秸秆及时离田;要大力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变废为宝。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地禁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奖惩措施。
(三)签订责任状。市政府与各乡镇(场)、灌区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任务目标、禁烧措施、考核标准,各乡镇(场)、灌区要与村屯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屯要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让每一户都作出禁烧承诺。要严密组织,搞好宣传动员,营造禁烧舆论氛围;集中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监管;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措施,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落实责任书目标要求,完成考核任务,并在春季焚烧结束后逐级报送工作总结。
(四)考核评比。市政府将根据秸秆焚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各乡镇(场、灌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目标要求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农机服务中心等部门将在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集中,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乡镇(场、灌区)、街道,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督导,情节严重的,将对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一票否决”,扣减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对涉及大气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秸秆露天焚烧严重或未达到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目标的辖区启动问责机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问责。
三、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软办和公安局负责秸秆露天禁烧的监督检查;做好焚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通报;执行日报告制度,收集整理巡查、发现火点和处置情况等相关信息,每天下班前及时向市政府和松原市环保局汇报情况。
宣传部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露天附属农作物秸秆的危害,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自觉意识。
发改部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对秸秆成型燃料及锅炉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锅炉代替工作,为农户提供廉洁的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电联产项目。
科技部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鼓励引进开发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设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督管理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绿化带、护坡等辖区内护坡杂草、林下附着物、杂物等禁烧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开展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和高留茬还田覆盖免耕播种两种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提高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
畜牧部门: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
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签订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承诺书,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
审计部门:加强对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经商、国土、住建、水利、市场监管、农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附件:扶余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扶余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姜福金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王景新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一中队长
所查乡镇及街道派出所负责人
负责督查乡镇:弓棚子镇、新万发镇、三井子镇、肖家乡、永平乡、和兴街道办事处、育才街道办事处、士英街道办事处、联盟街道办事处、铁西街道办事处。
第二组:
组长:何 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邹文光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二中队长
所查乡镇派出所负责人
负责督查乡镇:长春岭镇、得胜镇、大林子镇、更新乡、三骏乡、伊家店农场、下岱吉灌区、拉林灌区。
第三组:
组长:高建民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葛延平 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所查乡镇派出所负责人
负责督查乡镇:三岔河镇、新源镇、陶赖昭镇、五家站镇、增盛镇、蔡家沟镇、新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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