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下发《关于规范义龙新区农民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各镇政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管理负总责,新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规划交通、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公安、农业水务、供电、供水、环保、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村(居)委员会负责本村居民宅基地申请审查。
通知要求,宅基地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坚持“一户一宅标准、拆旧建新”政策,落实“五个一律”(即不符合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新区农房建设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通知还对审批程序及要件、用地限额、责任追究、加强宣传作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义龙新区,即义龙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义龙新区更名的通知,新区正式更名为贵州省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义龙试验区,简称“义龙试验区”。
义龙试验区(义龙新区)分为3个片区:兴义市义龙片区(顶效镇、万屯镇、鲁屯镇、郑屯镇),兴仁片区(雨樟镇),安龙片区(贵州安龙经济开发区、龙广镇、德卧镇、新桥镇、木咱镇)。试验区交通便利,南昆铁路,晴隆-兴义高速公路、关岭-兴义高等级公路、汕昆高速公路、324国道穿境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