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有力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我局根据我市近几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和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变动,结合征收计划和被征收房屋情况,对《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湖建发〔2013〕184号)中的部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重置价格标准和分项重置价格标准:根据《湖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平均价及新的计税标准进行适当上调。
二、成新率标准: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较多,为确保各项目标准一致,减少评估人员主观认识对价格的影响,故根据各类结构建筑物使用年限,结合原标准,调整为固定比率折旧。
三、层次系数标准:原高层层次系数标准不能很科学地反应安置房各层价值,故取消高层层次系数标准,根据安置用房的具体情况评估确定,在公示房源时进行明确。对带车库平顶住宅层次系数标准中六楼系数的印刷错误进行了修正。
四、室内一般装修、附属物补偿指导价:新增了水泥地坪、围墙和各类橱门的指导价,并对部分项目的单价进行了适当调整。
五、新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室内一般装修、附属物补偿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