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亦称环境移民,系指原居住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地区、生态脆弱区以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基本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区的人口,搬离原来的居住地,在另外的地方定居并重建家园的人口迁移。那么生态移民搬迁最新补助标准是多少?一户补多少钱呢?
根据,贵州将扶贫生态移民贫困户补助标准由之前的每人1.2万元提高至每人2万元,非贫困户补助标准仍为每人1.2万元。差别化的补助政策适用对象为“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的142万人。
生态移民各地补助因地区不同差异较大。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自2012年启动,项目申报流程为:乡镇(街道办)向市发改部门申报,由市发改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后,逐级上报省、州发改部门,最后由省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实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补助标准为人均12000元。
2012年7月9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兴义市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地区[2012]1541号),兴义市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规模453户2000人,涉及泥凼镇、南盘江镇(原巴结镇)、鲁屯镇3个乡镇的10个村16个组,其中鲁屯镇200户900人(3个村5个组),南盘江镇(原巴结镇)130户560人(1个村3个组)。泥凼镇123户540人(6个村8个组)。
2013年,经省发改委批复,兴义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点为马岭镇,现已划归义龙新区。
2014年,兴义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点为清水河镇和泥凼镇,建设规模为343户,1220人,其中清水河镇211户943人,泥凼镇132户677人。
由于您所在的丰都街道办事处赵家渡村普硐九组当时进行的搬迁未列入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计划,故没有上级资金补助。
生态移民对象
⑴国家规划的三峡库区坝前175米蓄水位接5年一遇回水线上斜坡300米范围内的库周生态屏障建设带,其间的移民迁建区、集中居住区的农村村民不考虑,只考虑5户及其以下的散居农户人均耕园地面积不足0.7亩,耕地质量较差且水利不配套的村民。
⑵库周生态屏障带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部分村民:一是住房结构差、人均面积少;二是生产条件差,人均耕园地不足1亩,且水利不配套;三是村民子女上小学超过3公里,就医超过5公里的村民。
⑶水库蓄水后成为孤岛,库区规划孤岛上没有纳入搬迁安置的村民,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民。
⑷库区少数就地后靠安置质量较差的农村移民。人均耕园地在0.3亩以下,且土地质量差,水利难配套,搬迁后生活水平显著下降的移民,需二次搬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