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表示即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
供应范围:“双限”商品住宅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内“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定向限价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含)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应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大于144㎡户型的,按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执行。
官方解析:按照住建部规定,“144㎡(含)以下”为普通商品住房,各地制订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均以“144㎡(含)以下”作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和依据;长沙市以“限房价、竞地价”供应的商品住房项目,本身就是为稳定预期、保障刚需群体推出的供给方式,因此,将以上2类作为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的商品住房供应范围是较为科学合理的。
优购对象:离婚不满一年的无房户不包含在内
《通知》明确,首套购房刚需群体为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不包括在内)、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
本《通知》中的无房,是指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
官方解析:为避免通过离婚来达到优先购房目的,文件明确“从发布之日起计算离婚时间不满1年的无房单身人士不包括在内”。同时将“无房”概念清晰的界定为“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
附原文内容:
全市房产新政咨询电话如下:
一、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84662152。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二、驻房产交易大楼政务窗口房产新政咨询电话:84662717。地址: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三、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政务窗口新政咨询电话:84529160。地址: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
四、驻河西市政务中心窗口房产新政咨询电话:88665171。地址: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政务大厅
延伸阅读:
1、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优先选房操作流程1.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开盘3天前将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2、开盘前3天,开发商须在售楼部集中登记首套刚需购房人员。
3、未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按报送的不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应按报送的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开盘后3天内,开发商应将选房确定名单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和市住建信息中心备案。
4、申请购房资格时,申请人信息应与报送的选房确定名单一致。如有变更,购房人员须在摇号名册的候补名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