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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唐山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8年03月27日 11:28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点击量:0

2018年3月13日,路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表示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没有收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提出意见。

附原文内容: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

通 告

﹝2018﹞第3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对《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布并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提出意见。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老唐柏路以东、唐津高速以南、唐曹公路以西、稻地镇人民政府以北区域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共涉及非住宅4户。在征求意见期间,没有被征收人提出意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经认真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对《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不做修改。

三、征收部门及承诺

老唐柏路以东、唐津高速以南、唐曹公路以西、稻地镇人民政府以北区域征收搬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南拓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件好事。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委托“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征收部门。我们郑重承诺:在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将严肃认真地按照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和《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等规定执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标准,真真切切把这件好事办好,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延伸阅读:

路南区,河北省唐山市市辖区,是唐山市中心城区之一,辖区总面积117.53平方公里(2014年),人口27.3万(2014年),辖11个街道、3个镇、1个乡、1个办事处,是唐山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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