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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26日 14:32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印发《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相关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了《米易县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相关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现制定《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对拥有耕地承包权且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种地农民,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全部补贴。

二、工作机构

成立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长及县农商行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农技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农技站及农业股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补贴相关事宜

(一)资金来源

2018年我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为15703129.55元,其中: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702400.00元;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729.55元。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

补贴范围及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面积核定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挂钩,补贴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依据补贴资金总额和各乡(镇)上报核定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

(五)面积核实时间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补贴面积核实方式核实补贴面积,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核实的补贴面积汇总表及明细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乡、村两级公示,公示后报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六)兑付方式

经县级终审确认补贴面积并测算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后,由各乡(镇)进行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卡)通”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植面积核实登记及补贴资金的监督发放等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表样式见附件3)。享受补贴的农民或其他种植者必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经汇总、审核确认后报送核实情况总结及补贴清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以“一折(卡)通”数据系统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补贴面积核查和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县农牧局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补贴面积的核实和登记工作,并确认上报2018年全县补贴面积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三)县财政局

根据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确认的各乡(镇)补贴面积,筹集安排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结合《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好本乡(镇)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抓好政策宣传和公示

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效应。各乡(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后的惠农政策。严格执行补贴面积乡(镇)、村级公示制,做到“补贴农户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金额公开”,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乡(镇)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让农民直接受益。要认真核实补贴对象与指标、权限与归口、工作程序、补贴面积、监督公示、截止时间等内容。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核实登记入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村设置举报箱,凡有群众举报或投诉,均要做备案处理。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12-3999872,0812-8173090。

(五)及时完成项目各阶段工作

各乡(镇)面积核实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汇总工作,汇总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县农牧局农技站,廖世华、霍银、邵山,联系电话:0812-3999872)。报送材料包括:成立工作小组文件、工作安排记录、宣传培训及照片、简报、公示照片、公示表、村级汇总表(签字盖章)、乡(镇)级汇总表(签字盖章)、银行资金拨付清册、项目实施总结等。

(六)做好档案整理归档

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附件:1.米易县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米易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核实情况汇总表

3.米易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登记及公示表

附件1

米易县 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 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经研究,成立米易县 2018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熊玉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洪瑚 县财政局局长

文忠涛 县农牧局局长

成 员:周明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冯玉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文 明 县农牧局副局长

熊 兵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 丽 攀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绍敏 丙谷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天呈 撒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学 垭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眉 得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 超 草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锐 白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沛东 普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文杰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文颖 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 勇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树湘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朝涌 县农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由县农牧局农技站廖世华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农业股股长高满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农技站及农业股工作人员为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农牧局农技站:0812-3999872

财政局农业股:0812-8173090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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