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建成55.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天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约15万立方米,农村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56%。这是上海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场推进会上透露的。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自2007年起,水务部门会同各区、各部门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2009年起,在郊区全面展开。截至2017年底,10年间,全市累计投入74亿元,。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改变了农村地区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为本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到,“工作推进中,一方面,按照‘因地制宜、简易实用、经济可行、逐步扩展’的原则科学推行,另一方面,主要从规划、制度、科技和管理四个方面入手”。
上海市郊区现有103个乡镇,1582个行政村,2.3万多个自然村,99.13万户,农业人口256.67万,每天产生农村生活污水约27万立方米,对照现有本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然是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短板之一,这也造成农村生活污水成为农村地区的主要水污染来源之一。
按照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将实施3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到“十三五”末,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85%以上。
根据上海市政府公布的2018年实事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继续列入其中,同时被纳入城乡发展一体化考核目标,今年全市计划完成10万户处理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作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工作内容,已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下阶段,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将在对标“三个最”上下功夫。
对标“最高标准”,加快项目推进。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苏州河四期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等建设任务,按照本市出水水质新规定,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10万户市政府实事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崇明区和苏四期区域率先实现处理全覆盖。
对标“最严要求”,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内容进行施工,严格把关重大设计变更。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督查稽查,严把材料质量关、技术指标关、现场管理关和资金拨付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资金安全。
对标“最好水平”,加强运维管护。目前,上海市水务部门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按照精细化管理“三全四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推广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的管养模式,细化实化区相关部门、乡镇、村委(农户)、专业运维单位管养责任,加大运维管护资金投入,实现一次建设、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