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表示对全国范围内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的农机提供补贴。
一、补贴对象:
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的机具: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具体品目可前往农业部官方网站查询)
三、补贴机具资质: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4、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标准
1、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2、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3、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4、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5、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6、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五、领取方式
此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组织核验重点机具,最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友情提醒: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上期回顾】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乡村振兴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