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土局官网3月19日上午公布两个征地告知书,将在清苑镇西福村征地1.5321公顷(合22.9815亩),用于开发住宅,每公顷土地补偿174万元(合每亩11.6万元)。
征地告知书
清苑镇西福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道;南至道;西至东成佳苑小区、河北省通信公司清苑县分公司;北至光明东街)的土地,面积约1.263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4.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9日
征地告知书
清苑镇西福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河北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光明东街;西至保定百思特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北至河北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268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4.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