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土地改革中,土地流转是最为火热的一项政策,也是国家极力推动的一项政策,近年来,江西、湖南、黑龙江、山西等地的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趋势总体向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土地流转不仅能够将农村闲置的土地集中利用起来,还能够推动农村农业实现现代化发展,加快农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价值,也可以让农民朋友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不过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着许多问题需要农民朋友的注意,尤其是土地流转与买卖土地的界限一定了解!
《土地管理法》中第二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同时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房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土地规划的将会要求恢复土地原则,符合土地规划的将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并进行处罚!”由此可以看出,买卖土地将会遭到国家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土地流转与买卖土地有何区别呢?
1、土地流转:主要是指通过转包、入股、合作、租赁等方式出让农村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对象可以说农业种植户、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种植群体,而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是归于农民所有,只是将经营权临时或者长期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农民朋友却通过土地流转每年获取到固定的土地流转费用!
2、买卖土地:主要是农民将农村土地以商品的形式出售给其他非农业企业用于修建房屋、厂房、开采矿物等其行为,买卖土地的行为中农民朋友不仅仅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进行了出售,同时也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进行出售!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说,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转让、出售,而土地买卖是违反了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属于违规违法行为,针对这些行为国家在《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禁止违规违法买卖土地,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土地的人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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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双方都应该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和权利保障。
土地流转合同要怎么签
①流转方没有具备土地使用权基础。
签订人要么不是户主本人要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村集体越权发包。有些时候权利人还一地多签,整出许多流转合同。
②流转合同中的内容不规范。
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未按规范填写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以下几种情况:
(1)不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不按合同条款约定规范填写。受让方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的式样和内容与统一格式文本差异较大。
(2)合同用词不当。有的土地流转明明是出租,但合同却把“出租”写成“转让”,这其中的差别是,出租承包土地,农民仍享有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农民将失去土地承包权。
(3)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没有落款日期,不知合同何时签订,也没有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
(4)合同手写部分字迹潦草,任意乱画,不整洁,甚至看不清楚。
(5)合同中未能说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③流转合同中的年限、金额、付款方式等要约定清楚。白纸黑字定明白,否则很容易牵扯到纠纷。
④流转合同经过双方签订后,最好去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否则很容易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⑤流转合同中要写明纠纷处理的方法。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