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2016-2018》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的通知(郴办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主要目标,以群众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集中各方力量、整合各项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坚决实现全县人口脱贫奔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农户自愿,政府引导。尊重农户意愿,调动农户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政府引导,解决困难农户住房问题。
2、突出重点,精准扶贫。精准识别需要改造的重点帮扶对象,确保真正需要农村危房改造的贫困农户纳入改造范围。
3、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统筹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特色民居改造等工作,整村、整乡、整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具有临武特色(保持)的美丽乡村。
4、整合资源、带动示范。整合涉及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积极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点带面,优化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任务
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集中各方力量、整合各项资源,以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为主,对13个乡镇共计2000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切实帮扶自身无力建房人群解决好住房问题。2016年计划改造1600户(全部用于全县33个重点贫困村住房困难的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计划改造800户,2018年计划改造600户。精准扶贫对象具体建房情况还需与扶贫办对接。
(一)实施重点帮扶。(对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自然灾害房屋倒损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
(二)开展整村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力度,逐步将整体推进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方式。在重要交通走廊、重点集镇、连片传统村落、重要风景名胜区、省直、市直对口扶贫村开展整体推进项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在农户自愿、录入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和严格执行对象审核基础上,通过3年完成一定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争取“改造一片、优化一片、小康一片”。
(三)加强风貌管控。结合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对新建农房的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和建筑占地面积进行管控。新建的农房要体现湘南建筑特色或当地民族特色或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建筑体量、风貌与周边环境严重不协调、视觉影响较大的农房进行改造,确保整体效果。组织对“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等违规情况进行清理,对村民违法建房进行治疗,对倒塌、废弃的农村住房、厂房进行拆除或清理。
(四)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村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符合其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优先对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危房和重要传统民居实施危房改造。加强对地方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的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
(五)改善农村环境。完善农村供水、道路等村级配套设施,结合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相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对现有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治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四、工作措施
(一)技术帮扶。各乡镇根据《郴州市农村小康住宅建筑标准图集》编制具有当地特色的图集,免费发放给农户,提供建房技术支撑,规范农户建房;各乡镇根据湖南省住建厅编著的,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规划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充分发挥建筑协会监管作用,成立农村工匠建筑协会,动员建筑师、建造师等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参与农村危房改造,从技术上予以帮扶。
(二)基础设施帮扶。住建部门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向精准扶贫倾斜,重点支持贫困县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将精准扶贫的村庄纳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活条件,全面治理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交通部门负责将移民搬迁的通村公路列入中省投资计划范畴,水利部门负责将精准扶贫的村庄饮水工程列入中省农村集中供水支持项目。
(三)资金帮扶。(县财政根据中央下拨资金的情况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相关部门要认真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库区移民、高寒山区、扶贫安居,以及农业、环保、民政、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等资金,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地方配套资金不少于2500元/户。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对有需求的农村危房改造住户,在符合信贷规定条件下,给予专项信用贷款支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临武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牵头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安排工作经费,落实专职工作人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加大投入,加强监管,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县级住房和城乡部门负责牵头和项目组织推动,县发改部门负责整合资源、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县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对象的评估认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主体,要抓紧实施,确保施工进度,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促考核。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县级统筹指导,乡镇具体实施的责任制度,按照“每月一调度,每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原则,开展协调调度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全市“民生100”工程目标考核,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作为各乡镇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重要内容。对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嘉奖;对完成不了任务的,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