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租房租赁补贴和申请条件的公告,那潮州公租房补贴是多少?需要什么条件?
附原文内容:
公 告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潮州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潮府【2016】43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现就本年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湘桥区、枫溪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家庭年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人均收入低于1503元,享有低保的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3、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申请人。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于3月31日前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证实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承租公租房、直管公房租户申请租金补贴
为做好2018年市城区公房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请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租户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居(村)委会办理经济收入证明,并于3月31日前带齐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证实材料到所属房管所申请租金补贴。
三、其他事项:申请住房保障相关资料、告知书、申请表,请到潮州房地产信息网“住房保障”专栏查询或下载(网址:http://www.chaozhou.gov.cn/zfbzxxgk/index.jhtml),或到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管科(地址:市中山路88号三楼)咨询,联系电话:2231156。
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