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低保标准再次提高。近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通知,提出2018年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
通知提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三档,参照当地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根据通知,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月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特困人员的供养资金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月发放。此外,第一季度的提标资金要在第二季度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