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浉政〔2018〕10号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有关单位:
《浉河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浉河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
工 作 方 案
根据省、市关于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安排,为全面完成我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坚持政府领导,乡镇负责,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的原则,实现平安搬迁、和谐搬迁、顺利搬迁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为保证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任务如期完成,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工作组织,都要围绕安全第一来全面考虑,确保在移民搬迁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事故。
(二)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搬出库区的原则。按照移民(第二批)搬迁总体安排,2018年4 月20日前移民必须全部搬出库区。
(三)确保不伤、不亡、不漏一人的原则。游河乡、吴家店镇要制定详细的移民(第二批)搬迁方案,对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实行责任分解,确保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有序、安全、顺利开展。
(四)搬迁运输经费包干的原则。根据国家批复的搬迁运输费用实行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己。
(五)确保稳定的原则。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兼顾,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总体安排
(一)任务
根据省、市的要求,对出山店水库涉及我区游河乡高湾、山淮、游河、老庙、张湾、大塘、李畈、新集、姜堰、游河居委会和吴家店镇太阳坡、邓楼、邱湾共计13个村(居) 4009户移民实施搬迁。
(二)时限
在2018年4月20 日前所有移民(第二批)全部搬迁完毕。
(三)方式
以移民自行搬迁为主,实行区政府有关单位包保。
(四)奖励
对所有按要求搬迁的移民户,分时段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即2018年4月15日前搬迁完毕的移民,奖励资金按8000元/户标准进行发放,其中拆除旧房先发放6000元,搬迁至新居的再发放2000元;4月16日至20日搬迁完毕的移民,奖励资金按6000元/户标准进行发放,其中拆除旧房先发放4000元,搬迁至新居的再发放2000元;逾期不奖。拆除旧房后没有搬迁至安置点的移民户,需本人提供在安置点外另有住房的证明材料,并报村委会和乡镇搬迁指挥部审定后一次性发放8000元或6000元的奖励资金。
(五)完成标准
移民个人完成搬迁的标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搬迁的个人财物必须全部搬出,并由有资质的拆迁公司拆除旧房完毕。
四、工作程序
(一)《移民(第二批)搬迁协议》由乡镇拟定,一式三份,由乡镇指挥部(或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包保单位工作组干部与移民签订搬迁协议,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移民各执一份。
(二)移民持《移民(第二批)搬迁协议》到乡镇指挥部领取搬迁费。
(三)移民搬离通过验收后,乡镇指挥部填写验收单,贴加盖乡镇指挥部印章封条。工作人员与移民共同合影,并将合影照片发区搬迁指挥部微信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名称:出山店指挥部)。
(四)签订协议需要材料:
1、房屋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照片粘贴在A4纸上,附在协议后,照片内容要体现搬离户搬离后与房屋门头、工作人员合影。
3、材料由乡镇指挥部核实,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五)移民搬离合影后,立即拆除旧房。由乡镇统一组织拆除。
(六)移民旧房拆除后,按照上述奖励标准兑现移民(第二批)搬迁奖励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10日)
区、乡镇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要求。
(二)动员宣传阶段(2018年2月11日-2018年3月5日)
动员移民(第二批)搬迁;制作、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浉河电视》大力宣传搬迁政策;深入移民户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搬迁氛围。
(三)实施阶段(2018年3月6日-2018年 4月20日)
1、落实搬迁工作。游河乡、吴家店镇和各包保单位工作组进村入户,全面落实搬迁工作任务。
2、搬迁物资装卸看护。游河乡、吴家店镇和各包保单位工作组都要成立物资装卸帮扶志愿服务队,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帮助移民装卸物资并协助看护。
3、搬迁车辆通行组织。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搬迁道路的各个重要部位,设置专门交通指挥岗或指示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安排交警指挥,加强运输线路的疏导和管理,确保搬迁车辆有序通行。
4、运输安全监管。在搬迁运输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搞好配合协作,认真组织搬迁工作,保持车队安全有序行驶,特别要对移民群众自主联系的运输车辆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验收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
由区移民局会同设计监督评估等相关单位对移民房屋拆除进行验收。
(五)库底清理阶段( 2018年 9月15日前)
严格按照库底清理标准实施,包括建(构)筑物清理、卫生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等。移民房屋、附属物等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乡镇政府组织统一拆除,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确保施工安全。对拒绝拆除的,由乡镇政府依法组织拆除。卫生清理和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由区移民局委托区卫计、疾控中心和林业等部门进行清理,经费由区移民局包干给卫计、疾控中心和林业部门。
(六)资料收集及管理阶段(2018 年9 月15日前)
1、明确专人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保管。
2、明确专人配合宣传、广电等部门做好搬迁过程中的文字和各类影像资料的制作等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游河乡、吴家店镇
1、帮助协调移民(第二批)搬迁物品。成立移民物品装车服务队,确保移民货物全部、及时、安全装车。
2、负责提供危重病人、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花名册及其搬迁物品种类和数量清单。对危重病人、高龄老人和临产妇女等,由卫计部门做搬迁前必要的身体检查和治疗,确保其生命体征稳定后方可组织搬迁;凡孕妇有临产症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暂不搬迁,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做好移民(第二批)搬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移民积极搬迁、主动搬迁和轻装搬迁。
4、负责搬迁前的移民安全教育,提高移民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负责做好移民(第二批)搬迁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搬迁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人员要指派专人,实行“一对一”稳控。
6、负责做好移民房屋拆除、库底清理及移民(第二批)搬迁后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7、负责做好移民手续交接前的各项工作。负责移民户籍、学籍、党团关系和农村低保、新农合、军烈属、五保户等证件手续的迁出工作。
责任人:周 南、张 兵
(二)区政府有关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对搬迁期间险桥、危桥的设岗监控。
2、负责组织专业维修队伍,对搬迁车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进行处理。
3、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参与搬迁运输车辆的资格审查。
责任人:汪志刚
区卫计委:
1、负责医疗器械设备及药品的调配,确保搬迁期间不发生医疗卫生安全事故。
2、负责组织专门医疗队伍,对搬迁移民群众中的危重病人及孕妇、婴儿进行特殊护理。
3、负责安排专门医护力量,做好移民(第二批)搬迁过程中突发疾病的有效救治。
责任人:陈正森
区教体局:
1、负责小学生入学工作和转学手续。
2、负责对搬迁教师进行调配。
责任人:殷世明
区林业局:
1、负责指导库区淹没线以下成片林地处置。
2、负责做好移民(第二批)搬迁期间林木运输检疫和库底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工作。
责任人:张 健
区移民局:
1、负责有关政策制定起草工作。
2、负责政策解释、培训及宣传动员工作。
3、负责协调实物及土地错、漏登复核工作。
4、负责对搬迁后库底清理验收工作。
责任人:吴 鸿
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1、负责治安巡防,维护好移民(第二批)搬迁期间的社会治安。
2、做好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在搬迁现场不发生治安事件。
3、负责及时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
责任人:郑 磊
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
1、负责维护搬迁期间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搬迁道路畅通。
2、确保移民(第二批)搬迁途中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责任人:巴建东
市供电公司浉河营业部:
1、负责电力科学调度,精心安排,确保搬迁期间在供电方面不发生问题。
2、负责搬迁期间移民村用电的供应和安全管理,并对各移民村配备相应的移民照明应急设备。
3、负责及早对搬迁村的高压输电线路进行规范、调整、拆除等工作。负责加强对移民村搬迁期间的用电安全的高效监控,按照人走电断的要求,进行相关安全处置。
4、负责移民安置点电力供应,确保移民搬迁后生产生活用电不受影响。
责任人:张文新
包保单位:
实行包保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驻村做好移民政策宣传和动员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对已领取安置房钥匙的移民户,动员移民及早装修并搬迁入住;对未领取安置房钥匙的移民户,加大政策宣传,动员移民户及早缴清房款、与房屋承建方签定交房协议,领取钥匙,并及早搬迁入住。包保单位负责在搬迁期间移民户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责任人:包保单位行政正职
区移民搬迁指挥部:
1、负责移民(第二批)搬迁的统一协调,收集掌握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
2、负责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适时发出对移民(第二批)搬迁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调度的指令。
3、定期通报督导各单位工作成效,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
责任人:涂凤喜 姚 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浉河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搬迁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处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区政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政策法规组、治安秩序维护组、信访稳定组、纪律保障组。游河乡、吴家店镇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抽调专人,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科学分工,合力推进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游河乡、吴家店镇是我区出山店水库移民(第二批)搬迁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工作责任状。在搬迁中,党员、村干部要勇于担当,做好表率,走在前面带好头。包保单位要积极落实包保责任,全面服务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凡工作中,需相关单位部门配合的,必须无条件支持服务到位。区移民局要安排专人深入现场对移民(第二批)搬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区搬迁指挥部要统筹安排移民(第二批)搬迁工作,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研究和解决移民(第二批)搬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资金监管。浉河区出山店水库移民补偿、搬迁等资金,由区移民局根据年度计划和搬迁进度及时拨付到游河乡、吴家店镇移民资金专户。移民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积极接受审计部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