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府办字〔2018〕1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受益面,确保该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任务分配表附后)。提高参保续保率,调整最低缴费档次标准,逐步提升缴费质量和养老金待遇水平。
二、保费收缴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1日-5月31日。
(二)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
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由原每年100元调整为每年300元(由政府代缴的特殊困难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保留每年100元档次缴费标准)。参保人可从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0个档次中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且可在以后的年度中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四)缴费方式
2018年保费收缴工作采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发行银行网点(或存取款一体机)、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将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新参保人员应将保费存入本人绑定的农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账户中,由银行代扣代缴。
(五)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参保人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对选择缴费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即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65元,缴费700元补贴70元,依此类推,缴费2000元补贴95元)。
(六)政府代缴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未满60周岁五保户、低保常保户、城镇“三无”对象,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已扎一女户、二女户夫妇,政府为其夫妇每人每年代缴300元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同时符合以上多种代缴条件的,不重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代缴标准按就高原则处理,鼓励有缴费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自主缴费,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排出日程表,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集中征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政策解读、张榜公示、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地宣传参保好处,确保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强化协作配合。公安、国土、民政、卫生计生、残联、扶贫和移民办、社保等部门要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全市各代办金融机构要督促做好保费收缴管理、养老金发放、金融便民服务点管理等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延伸服务到村(居),全力配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部署和政策规定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征缴比例达不到96%以上的乡镇,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市监察部门要针对不作为导致群众参保缴费延误,影响群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由此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乡镇、部门和个人,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瑞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2018年1月8日
附件:
2018年瑞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群众团体,驻市有关单位。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