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如何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真正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中,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胡汉平说,这些年,随着全国各地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也衍生出了“两块地”的问题,这其中“一块地”是可看得见的新增耕地,留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另外“一块地”是隐性的新增耕地指标,其转让收益本应留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但现实是各地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政策,要求出让收益全部缴入县级以上财政专户,作为受益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利益却未作明确规定,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从中直接受益,弱化了村集体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收益,壮大集体经济。今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积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胡汉平告诉记者,据《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6年)》对55.85万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经营性收益低于5万元以下的占比达85.1%,其中年无经营性收益的“空壳村”占比高达51.5%。因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胡汉平说。
如何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胡汉平委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层面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中,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及高标农田建设等项目的后期管护。
二是建议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全国统一的交易平台,扩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范围,统筹解决欠发达地区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不足和发达地区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建议尽快出台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国家技术规范,统一验收、上图入库,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