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吹响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的冲锋号,要求各地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战”、迈上乡村振兴新征程为主线,以民政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为抓手,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春风行动。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省慈善总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黔党发〔2018〕7号)精神,有力有效有序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特拟定《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6日
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黔党发〔2018〕7号)精神,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战”、迈上乡村振兴新征程为主线,以民政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为抓手,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8年2月24日至6月30日。
二、行动目标
(一)兜底脱贫。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脱贫功能作用,切实实施好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制发《贵州省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力实施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9.1%,提高到3908元/年,各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全面完成2018年度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资助工作;全面完成2017-2018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2017年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二)党建扶贫。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前线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排头兵”作用。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开展驻村和极贫乡(镇)帮扶工作,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夯实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为基础,精准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及阶段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和挂图作战。
三、行动举措
(一)有效实施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切实发挥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
1.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及提标工作,不断强化低保兜底脱贫功能。督促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审批低保对象和保障待遇,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公正有效实施低保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大力推进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切实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助推贫困群众稳定实现“两不愁”。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按9.1%的增幅提高到3908元/年,贫困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5月的待遇差额。
2.全面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攻坚进程相适应。全面完成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申请对象认定及待遇审核审批工作,调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帮助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确保失能半失能和集中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得到应有的照料。
3.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开展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做好新灾防范应对和救灾救助工作。全面完成2017—2018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完成2017年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4.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四重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第三道防线作用,完成2018年度困难群众参保参合资助工作,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大疾病患者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全额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患者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5.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助推搬迁贫困移民稳步脱贫。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按迁入地城乡区域划分城乡低保待遇,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搬迁移民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确保其享受迁入地同等救助保障待遇。
6.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和后续服务,努力将移民安置点建成共治共享的和谐生活共同体。督促指导各县民政部门主动与生态移民部门对接,对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模情况、建设情况、入住情况、居民来源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依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设置和建设工作指导,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搬迁安置点,要协助和指导所在乡镇(街道)按程序做好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和组建工作;对达不到设立条件的,要设立居(村)民小组,选举产生居(村)民小组长和居(村)民代表,由乡镇(街道)纳入就近居(村)民委员会管理。加强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对安置点新建居(村)民委员会和独立设置并纳入就近管理的居(村)民小组,要及时做好社区服务站和便民服务点建设,确保社区公共服务覆盖全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督促指导各地及时把新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村)民委员会人员报酬、工作经费和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7.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权益。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并按新标准兑现落实,切实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困境儿童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二)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系统谋划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和极贫乡镇定点包干脱贫攻坚工作。
1.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夯实脱贫攻坚组织基础。以党的建设引领和推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聚焦村党支部建设,帮助村党支部夯实战斗堡垒。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强化思想引领,激发农村党员和广大群众脱贫攻坚活力。
2.选好配强同步小康驻村轮战队员及三宝乡脱贫攻坚前线工作队员。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鸡场镇、紫马乡驻村工作队、三宝乡前线工作队历练。结合轮战队员和前线工作队员个人特长、工作经历以及基层实际合理安排驻帮村。抓好轮战队员前线工作队员教育培训,做好帮扶工作交接,确保帮扶工作无缝衔接和持续推进。
3.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驻村帮扶和三宝乡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帮扶工作,及时研究帮扶措施,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驻村帮扶和三宝乡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前线工作队定期向厅党组报告帮扶工作。
4.精准制定帮扶计划。驻村工作队员和前线工作队员要迅速进入角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情,紧盯脱贫需求和时间节点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年度工作任务以及阶段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和挂图作战。
5.精准推进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和前线工作队要主动融入,有效配合衔接县、乡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督促指导理清脱贫思路,精准实施帮扶项目,倒排工期推进建设,点对点督促落实,确保帮扶项目建设一个、安全顺利、保质保量完成一个。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协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投入脱贫攻坚。
6.开展走访和蹲点调研。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组建四个调研工作组,赴三宝乡开展走访和蹲点调研,实现三宝乡十九个村民组全覆盖。调研组以民政政策落实情况为切入点,聚焦易地扶贫搬迁,深刻剖析三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理清民政政策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配套跟进思路并拟制措施,举全力协助县乡打赢三宝乡脱贫攻坚战。
四、行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上来。省厅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两个办公室,协同负责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的日常工作,兜底脱贫办公室设在厅社会救助局,党建扶贫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办。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要根据省厅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行动目标和行动举措,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县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春风行动。
(二)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政部也将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在转变作风上来一场革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四个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开展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执纪监督,强化问责追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
(三)强化督导检查。厅领导按照包片联系点赴贫困地区开展调研,重点帮助基层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各相关业务处室要结合业务职责加强督查指导,厅办公室及时收集统计本调度区间厅领导督导调研情况,确保台账清晰。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开展领导包片督访、工作调研、交叉检查、驻村帮扶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实地检查,确保春风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信息反馈。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月调度一次,首次调度时间为3月15日,后续依次为3月31日、4月15日、4月30日、5月15日、5月31日、6月15日、6月30日。相关处室要将进展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交厅社会救助局汇总后上报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内容要简明扼要,不穿衣带帽,高度归纳概括、内容实在、符合事实,把情况说清说全说准。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民政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取得的成效。深入挖掘春风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为脱贫攻坚春风行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