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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山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05日 15:04来源:衡山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山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衡山县委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衡山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不断提升全县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衡山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17〕6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7〕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原则,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全面建成健康衡山。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

——健康责任明显增强。互促共建、人人共享的健康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健康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

——健康危害有效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服务优化便捷。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与快捷。

——健康产业显著壮大。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集群,将健康产业打造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健康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到2030年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县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文体广新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切实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将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程度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素质评价内容。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在全县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30年,全县大多数中小学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配置相应的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业务指导职能。(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团县委、县编办、县红十字会)。

3.积极引导合理膳食。普及家庭烹调、健康膳食和膳食营养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倡导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大众营养知识和合理膳食知识普及率达到90%,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与2015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下降50%和6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4.加快推进控烟限酒。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全县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强化戒烟服务。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减少饮酒过量和酗酒,开展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政府法制办)

5.全面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大力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化解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依托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立青少年健康档案,建立基于基层社区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6.尽力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政府购买其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用于戒毒场所医疗工作,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措施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妇联、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布点,统筹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新型场地设施。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行政村)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30年,建成并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依托社区建立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运动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开展具有衡山文化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支持社会体育组织承办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到2030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全面实行工间健身制度,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引导缺乏体力活动的职业群体人员参加体育健身运动。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活动,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增加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老龄办、县残联、县总工会)

3.积极推动体育健身与医疗融合发展。推广普及《中国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为群众提供科学合理的运动处方。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县政府每四年公布一次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加快推进“互联网+健身”科技服务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

(三)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指导。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到2030年,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县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到2030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卫生乡镇数量力争达到全市乡镇总数的4%以上。将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加强健康学校建设,落实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示范村镇。(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

2.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强化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力,全面优化我县生态环境空间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深入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强重点流域水质综合治理,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加强噪声污染防控。(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

3.全面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自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落实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本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

4.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线格局,切实降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频次和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频次。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状况定期调查,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 “黑名单” 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资金扶持制度,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用人单位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实现全覆盖;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实现全覆盖;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总工会)

5.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继续强化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6.积极预防和减少伤害。落实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构建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生质量事故后24小时内要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实施伤害监测和干预行动计划,及时向社会预警伤害高危因素。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开展儿童伤害干预活动。到2030年,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下降25%。(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教育局)

(四)完善食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继续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实现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覆盖。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进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实施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体系,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药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强化疫苗全程监管和非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卫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3.完善药物政策。实施好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药物政策,推进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研究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等基本药物免费供给制度。落实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完善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机制。保障儿童用药。实施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落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公开制度。(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4.优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的流通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支持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价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健全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人社局)

(五)强化覆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落实慢性病防控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到2030年,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落实传染病监测预警。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到2030年,全县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30/10万以下。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治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基本控制食源性、土源性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县农业局)

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拓展服务项目内容。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制度。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3.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县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县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县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中心。推进低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民众心肺复苏推广普及工作机制,将急救培训小屋覆盖到车站、码头、购物广场、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开展全县急性脑卒中60分钟急救网络建设。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县、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红十字会、武警衡山中队)

4.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合理降低家庭生育和养育成本,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合理降低教育费用,适当提高生育率水平,落实国家计生技术服务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坚持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到2030年,力争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妇联)

(六)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医疗服务

1.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实施《衡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着力打造区域综合性和专科医疗中心,推进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编办、县扶贫办)

2.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格局。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在基层就诊。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到2020年,实现医疗机构医疗管理信息化系统联网互通;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每个家庭拥有1名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定期考核制度。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优化多元办医格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流程,鼓励医师利用业务时间到基层或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七)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县级中医医院,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积极开展中医中药湖南行活动,深化中医药文化建设,打造衡山中医药文化品牌。(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文体广新局)

3.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实施中医药“五名”(名医、名药、名方、名院、名校)工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鼓励名老中医坐诊教学,探索开展名老中医诊所会诊试点。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其动态监测。建立大宗、道地和濒危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提供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县卫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文体广新局)

(八)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将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测范围,提高 “两癌”早诊早治率。实施健康儿童计划,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扩大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降低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妇联)

2.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到2020年,全县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30%。鼓励各类养老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到2030年,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身体检查和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及综合干预。逐步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使老年人在基层能够获得可负担的基本药物。(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老龄办、县红十字会)

3.维护残疾人健康。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深入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责任部门: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

(九)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制度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25%左右。(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2.健全医保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和监管机制。建立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实现跨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预付费制度,形成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住院全面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门诊医疗服务实现按人头付费,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3.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责任部门:县保险行业协会、县人社局、县地税局、县卫计局)

(十)深化健康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1.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落实健康影响评估指南,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准入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将健康保护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县政府法制办)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

(十一)加快健康产业发展

1.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大力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区建设。开发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加大“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创建工作力度,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示范基地和产业带。发展健康食品产业,推进产业延伸和升级。(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红十字会)

2.加强医药技术创新。发展现代中药,推进优质中药大品种的技术提升与产能扩大。发展保健食品与生物健康材料(辅料)产业,培育医药健康产业新板块。加快诊疗产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系列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改造升级,落实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责任部门: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3.大力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4.推进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加强重点园区建设,鼓励园区结合实际和特色优势,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发展大健康产业。(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5.提升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升级,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品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鼓励支持医药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推进医药流通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到2030年,医药产业总量较“十二五”末翻两番,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将衡山打造成医药制造强县。(责任部门: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

(十二)完善健康保障机制

1.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药物依赖诊疗、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公共卫生、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行业领军人才。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引导学校加大养老护理、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等健康人才培养力度。(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2.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医务人员津贴发放机制,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建立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编外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编办)

3.推动健康科技创新。建立县级医学重点学科群和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加强医学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县级科技创新中心、临床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建设县级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和老年病等临床医学和医学科研数据示范中心。整合中医药科研资源,力争在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上取得突破。针对疾病防控、生殖健康、康复养老、药品质量安全、中医药现代化等任务,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建立完善临床医疗技术标准体系。(责任部门: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4.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覆盖县乡的卫生计生专网,强化基层卫生、妇幼健康、疾病控制等领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业务协同应用。落实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做好公民入伍前与退伍后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军地之间接续共享。构建远程医疗和分级诊疗体系,每个乡镇卫生院建好一个标准化的远程诊室并常态化运行。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有序发展,发展智慧医疗,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网信办、县电子政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人社局)

5.落实健康法治建设。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制度,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卫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康衡山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健康衡山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衡山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县乡两级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责任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委统战部)

(二)完善筹资机制。政府要健全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民政局)

(三)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中国及健康衡阳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

(四)做好实施监测。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五年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对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丰富完善,明确各阶段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制定监测评估办法,对本意见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建立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责任部门:县卫计局、县统计局)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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