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对于基本农田也照样违法征占,基本农田征地拆迁只能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被占如何维权?老百姓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怨声载道但又不知道如何维权。
一 什么是基本农田?
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又可以分为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中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应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绝大部分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
现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二 基本农田征地拆迁只能国务院批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也就是说一分的基本农田都要国务院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才能组织实施。
因此只要你家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
三 如果你家的基本农田被占如何维权?
对于老百姓在明确自己的承包地属于基本农田,而且地方政府没有取得国务院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实施的违法征地,建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可以举报和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监察机关的查处,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实施追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