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7年,针对长治县委楼的“拆”与“留”,上党全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民意调查,市民群众各抒己见,现在终于定了——保留改造,至于将会改造成什么样子,相信大家一定很期待,请继续关注“上党全媒体”,小编将在第一时间为你推送呢。
长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韩店镇经坊城中村改造规划区内房屋实施征收的通告长县政通字﹝2018﹞1号
按照我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规,县政府决定对韩店镇经坊城中村改造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经坊果园、南至铁厂、西至长陵路、北至黎都东街。
二、征收部门:长治县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中心
三、实施单位:长治县黎都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征收时间与签约期限:征收时间从2018年3月开始,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在规定期限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长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照《长治县县城规划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执行,征收补偿后,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六、被征收人如不服从本决定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不影响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长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长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韩店城中村A区进行拆迁改造的通告长县政通字﹝2018﹞2号
韩店城中村A区改造项目是我县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韩店城中村A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西区:东至新建路、南至韩中巷、西至207国道、北至迎宾西街;
东区:东至古韩中路、南至新市西街、西至新建路、北至迎宾西街。
上述范围内除保留区域外的所有住宅、集体用房及其它需拆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保留清单如下:
二、改造时间:拟定于2018年3月开始。
三、补偿办法:由实施单位按照《长治县县城规划区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和《长治县县城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补偿方案。
四、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广大住户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服从城中村改造工作需要。对扰乱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围堵、阻挠、打骂工作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属于上述征收范围内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不得改变土地及房屋用途,不得进行转让、抵押。
六、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