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会昌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限自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12日止。
棚改征收范围
水西片区、文家塘片区、南外片区、湘青路片区、水东片区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内列入棚户区改造尚未连片的危旧房等(具体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及房屋入户调查汇总表为准)。
本次棚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统一采用货币安置
来看看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我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落实棚户区综合改造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为:水西片区、文家塘片区、南外片区、湘青路片区、水东片区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内列入棚户区改造尚未连片的危旧房等(具体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及房屋入户调查汇总表为准)。
县房管局、国土局分别拟定了《会昌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会昌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12日止(30天),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请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会昌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地址:原供销总社,联系电话:0797-5621660、0797-5621661邮箱:1833427781@qq.com),公房被征收人反馈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私房被征收人反馈意见请署名并注明本人身份证号、房屋权属证号和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会昌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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