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政府获悉,为全方位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近日新修订的《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大幅提高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并取消了多项补贴限制条件。
按照新办法,民办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补贴标准提高了2倍。其中,自建房屋的新增床位补贴由原来的每张床位3000元提高至9000元;改建房屋的新增床位补贴由每张床位2000元提高至6000元。
对于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办法规定,床位运营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高至300元。
同时,新办法还新增了奖励补贴和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等两项补贴政策。对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满意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养老机构,将给予5万至10万元的奖励补贴。对从事养老护理员满1年至5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满5年至10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补贴政策的限制条件也进一步放宽。新办法取消了床位运营补贴的户籍限制和60周岁以上老人数量限制,即今后面向社会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均可享受床位运营补贴。
此外,对于享受各项补贴政策的养老机构,新办法还取消了营利和非营利限制。凡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经营的机构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