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一直是各地人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无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在不同的情况下,都会呈现出诸多这样那样纠纷,尤其是超占拆迁时的补偿问题,那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这不是宅基地补贴于你。要明确: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人民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方式: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与人口密度有关系,东部地区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西部地区,城市近郊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偏远农村。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规定,城市或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对于超出宅基地标准面积的部分,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任何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
具体缴纳费用: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为150元;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为300元;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为450元;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为600元;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为750元;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为6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