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副主任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情况。
韩俊:我国每年有近2000万人离开农村,大量宅基地闲置。
农村闲置宅基地到底如何处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宅基地闲置是有着两年的时间界限,如果宅基地闲置时间超过了两年才会被收回。
但是随着现在国家对于宅基地的严格控制,申请宅基地一定要有合法的手续,必须要取得国土、建设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没有上述手续则是属于非法占用宅基地,对于这一类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则会由县级以上部门责令退还。”
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农民多是先占用宅基地修建房屋,在去进行审批,而先占用了宅基地,却没有修建房屋,一直闲置着,这一类的闲置宅基地将不会遵从上面的两年时间规定,而会直接被收回,如果该农民需要修建房屋,则需要走正规的审批手续才行。
同时农民还需要注意闲置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进行房屋修建,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农村村民利用闲置地、老宅基地以及未利用的土地修建房屋,必须要由村、乡逐级审核之后,在报县级部门批准才能够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