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整治办获悉,2006年至2013年,我市累计实施国土整治项目49个,总面积77.5534万亩,总投资15.6655亿元,新增耕地3.8947万亩。今年已申报项目4个,总面积5万亩,投资1.25亿元,将新增耕地1600亩。土地经整理后,粮食产能普遍提高15—20%左右。
为推进土地整治,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高产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鄂州市土地整理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申报和建设、规划设计、质量与管理、组织领导与保障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告制、合同制和监理制,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坚持项目建设实施权与服务监管权相分离的原则,创造了由政府主导,区级为责任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财政和国土部门为监管主体,上下联动,整体推动“一主三体”的运作模式。
在项目建设中,我市突出项目核心区、产业发展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三区合一”的建设理念,做到与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整合、生态环境改善相衔接,土地整治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相结合;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相结合;与农村村庄整治、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与“两型”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依托项目建设,全面实施以“土地平整、灌区整治、农田保护、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环境改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通过项目实施,一批初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的高产农田已基本形成,各项配套建设全面展开,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整个项目区已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村庄美、面貌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