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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2018-2020年将提供7.5万套公租房(附申请条件)

2018年01月17日 09:29来源:新华社点击量:0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统筹实施住房保障民生实事,未来三年重庆主城区将提供7.5万套公租房配租和使用

公租房-摄图网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统筹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重庆主城区每年提供2万套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配租,三年共提供6万套;在满足保障需求后,主城区每年提供0.5万套公租房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D级危房搬迁过渡等安置房,三年共提供1.5万套。

同时,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将指导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申请手续,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让群众申请更快捷、租住更便利。

据悉,重庆市共有市级公租房项目22个,目前已分配投用16个项目,累计分配23.56万套,惠及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四)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可以申请什么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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