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得不到合理赔偿,是很多农民工的痛处。由于很多农民工都是人随项目走,流动性比较大,工伤保险往往很难落实。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水利等六大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表明,国家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放狠招了!
新规①:无论长工还是短工,都要买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当中的流动就业农民工,不管是铁路建设、公路建设、水利建设,还是机场工程等,都要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并且,短期雇佣的农民工,也必须要买工伤保险!
那遇到不执行的怎么办呢?还有下面的规定:
新规②:先参保,再开工
《通知》规定,各类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都必须给监管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必须补齐工伤保险手续,才能开工。
新规③:具体参保措施
企业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短期雇佣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一般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用。
工伤保险费用的计算主要按项目或者标段的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来定。对于难以确定人工成本的项目,可按当地平均工资确定缴纳基数。
新规④: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人社部门参照工资制度凭证,或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确认劳动关系,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法定待遇。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然,在外打工不易,希望农民工朋友都不要受伤。另外大家也可以考虑返乡创业,毕竟现在农村机会也越来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