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实行非常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儿子或者两个女儿。由于农村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主,所以家庭中的劳动力就显得非常重要,子女多的家庭怎么来说都比子女少的家庭条件更好,压力更轻。那么,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呢?
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我国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有很多政策上的优惠和福利,首先体现在贫困补贴上,在很多地区都有很多教育扶贫补贴名额。如果是独生子女或者独女家庭,将优先考虑,同时独生子女在中考、高考上也会获得一定的加分,当然部分地区可能没有该政策。
从2008年以来,许多农村地区都会给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金,各个地区的奖励金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在1200元左右,有的地区则高达3600元。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可能没有该项补贴。
除了政策倾斜之外,农村独生子女在考上专科学校、本科学校后会获得一定的奖励补贴,一般独生女在考上技校或者大专后,就可以申请获得3000元左右的奖励;考上大学本科之后可以获得5000元左右的奖励补贴。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都会有这几项补贴,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申请。
为了减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负担,许多地方都成立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专项补贴,特别是农村的独女户以及双女户,这类家庭的补贴更多,当然很多地区独生子家庭也有很多补贴。目前来说,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一般可以领取下面几类补贴:
1、每月补贴
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养老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3、专项补贴
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4、扶贫帮助
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当然,农村独生子女证因区域不同,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也略有不同,下面例举北京和四川地区的政策规定:
一、北京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二、四川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根据当地或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60周岁、女满58周岁以上的农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
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儿未满18周岁,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条件,夫妇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村及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