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底,共清算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25个,其中应清算项目12个,可清算项目13个,共组织入库土地增值税42171万元,同比增收22918万元,增长119.04%,增收贡献率为66.97%,居各税种之首。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预征制度,坚持“以票控税”,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明确了以“上半年初见成效,全年大见成效”为标准的工作目标,并把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加大清算力度,努力挖掘存量税源。系统各局结合土地增值税管理系统上线工作要求,年初制定了清算计划,加强对收入与建筑成本、共同成本分摊等扣除项目审核,规范清算程序,确保如期完成清算计划。三是加强存量房交易环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对项目从开工到结束进行全程管理,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项目开发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共清算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25个,其中应清算项目12个,可清算项目13个,共组织入库土地增值税42171万元,同比增收22918万元,增长119.04%,增收贡献率为66.97%,居各税种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