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文章,意见明确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包括,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和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科研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到2020年,全系统购销总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消费品零售额超过3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亿元,社会贡献总额20亿元,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社1000个,建设10000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1000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物流园)+创客中心、100个市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0亿元。探索构建全省普惠制的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全省70%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额达30亿元。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农业发展规划同城镇建设规划衔接融合,围绕贵州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商贸物流聚集区、乡村休闲生态旅游优势区,依托小城镇“十百千”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山地特色小城镇。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高合同履约率,形成长期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贵阳市落户条件,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努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调动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30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