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局关于征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
鄠农发〔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瞄准实现全面小康“追赶超越”总目标,现面向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征集2018年度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申报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特色、择优立项”的原则,以巩固脱贫成果和提高收入为重点,选择一批农业产业链条长、发展前景足、带动作用强、质量效益好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全面提升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精准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相关证照复印件;
2.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的条件:
(1)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包括农业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应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二年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
动建档立卡户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发展带动建档立卡户不少于30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带动建档立卡户不少于10户。
(4)申报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有进一步扩大带动建档立卡户规模、紧密利益链接机制的意愿和能力。
2.项目申报的内容: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相关农业产业。
3.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报镇街政府初审;
(2)镇街政府调查核实,同意后上报区农业局;
(3)以区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筛选;
(4)区农业局项目入库并报市产业脱贫办备案;
(5)征集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5日。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征集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必须是2018年待建项目,已开工实施和完成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2.区农业局对征集的来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2018年度安排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只在项目库中筛选,凡未进入项目库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本年度一律不予安排。
3.各镇街要对辖区内申请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本次征集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邮箱:hxnyjcyb@163.com)报区产业局。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