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完成试点地区土地确权收尾工作的最后一年。为了统筹盘活农村的所有土地,让所有农民都能有自己的宅基地来盖房子,所以2018年开始农村肯定会先拆除一些违规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屋,以下这些房屋就是典型的例子!
1、无人居住的城镇户口房
外来人口在本村购买,但却长期闲置不居住的房屋;或者是原本村居民,但已将户口迁至城里,且长期不回农村,也导致房屋闲置了的情况。都会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然后收回闲置的房屋。
2、没有合理利用的一户多宅
我国对农民建房的要求是以“一户一宅”为主,但如果农民一户多宅的总面积没有超过规定面积,且在合理利用的范围内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没有达到这两个要求,也就是说不仅一户多宅还面积超标,如果再没有正常使用的话,那么一定是会被补偿拆除的。
3、绝户房
房主去世后,无人继承的房屋,例如农村五保户的房屋就是这样的情况。这种房屋已经没有所属人,长期闲置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度浪费,所以村集体会将这样的房屋以及宅基地回收重新分配。
4、农用地建造房屋
对于建造房屋用地都有相应的地方,而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农民不能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这些都是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属于违法建筑。而对于这种违规房,今后将会严查。
5、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
有的农户就问到老农,自己在农村老家盖了一层平房,因为由于当时有一些特殊情况,就私自的建房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国家有权利拆除这些房吗?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今后对这些无手续的房屋将会6、在禁止区域内建房。
这里包括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以村为单位划设水源保护区或者是在某一特定区域挖深井给农民饮用深层水源,为了保护水源,减少人为活带来的水源污染,在农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准建房。其次特殊道路两侧空地等,由于规划得需要,有些,省道路线,高铁轨道是经过农村的,农民如果在这些道路两侧建房时十分地不安全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建房。
农村虽然是在大范围的拆房,但是政府却一直本着以农民利益为主的原则,并且包括拆掉的这些房屋所统筹出来的宅基地,也将会在农村土地改革完成之后进行重新分配,让那些暂时还没有房子的农民可以有机会申请新的宅地基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