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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2017年12月29日 11:07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遂宁市2017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遂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去产能方面。依法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地条钢”。优化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产业结构,对钢铁、水泥企业依法实施差别电价。

(二)去库存方面。全市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8个月左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商业用房库存量实现平缓下降。

(三)去杠杆方面。全市实现新增直接融资75亿元,在全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超过25%。

(四)降成本方面。再为企业减少税费成本6500万元左右,为企业和社会减少用能成本1000万元。企业融资的担保、评估、登记等费用控制在融资总额的3%以内。

(五)补短板方面。实现90个贫困村退出、2.5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县乡道路改造110公里,村道路建设100公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7.5%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率达到76.5%。全市流域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达标率100%。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约束性指标。

(六)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建成高标准农田24万亩,新增和恢复有效灌面4.15万亩。全年打造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8个,建设粮改饲示范区1个、种养循环示范场10个,以养定种发展青贮玉米10万亩以上,畜牧业非猪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50.5%,打造8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七)培育新动能方面。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新突破,加快建设国际产业合作园区、营造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军民融合企业达到8户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4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0%。

(八)提升质量效益方面。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0.58%,企业技术研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以上。建设各类孵化平台20家,在孵企业达100家以上。全市研发人员数达到8000人,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400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能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市企业生产重点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四川省著名商标5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有效去产能

1.制定《遂宁市2017年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规退出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国土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产能。严厉打击超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调整优化钢铁、水泥等重点产业结构,制定《2017年节能监察方案》,对钢铁和水泥企业依法实施差别电价。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后续工作,依法做好已退出产能企业的证照注销登记,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和维稳工作。做好相关债务处置工作,防范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人社局

(二)综合施策去库存

4.认真落实四川省化解商业房地产库存的相关政策,分解下达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任务到各县(区)、市直园区。根据全市2017年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住宅库存消化情况,因城施策进行住宅用地供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5.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库存和土地供应信息,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低于8个月的地区适当加快供地节奏、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加快住宅项目审批。严格限制新增商业项目审批和超规模建设地下车库项目审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三)积极稳妥去杠杆

6.支持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产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不断扩大自身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其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

7.加强相关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培育,促进更多企业进入省级上市和挂牌后备资源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

8.推动我市企业获得更多股权融资,全年实现新增到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工商局、遂宁银监分局

9.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探索通过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实施资产重组,降低自身杠杆水平,确保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责任单位:遂宁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10.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积极争取中、省各类奖补资金,用好财政资金统筹存储,促进发展基金体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多措并举降成本

11.制定出台《遂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直购电、富余电市场交易,力争直购电交易总量达6500万千瓦时,富余电交易总量达7000万千瓦时。加强配气价格监管,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转供”改“直供”,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1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市、县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试点改革,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1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对企业合并、分立、破产等依法给予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14.系统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征、免征、缓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5.贯彻落实宏观审慎评估管理有关政策,用好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增加银行机构信贷实力,引导其降低融资成本。清理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开展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机构收费检查,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督促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严禁违规放贷、非理性定价,严格查处过桥转贷、贷款乱收费等行为。

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分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16.建立与宁波、西安、兰州、郑州、临沂等地联系,以签订合作协议、设立驻遂办事处等形式,加快物流大通道建设。继续完善远成西部现代物流综合服务区、物流港铁路物流园等物流园区物流资源集聚、整理、调配功能,发挥规模化效益,降低物流成本。大力支持远成、顺意通、威斯腾等省级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发展,依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高效、规范有序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遂宁海关

17.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继续执行40%的缴费基数下限政策。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单位缴费率从1.5%降至0.6%,个人缴费率从0.5%降至0.4%。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累计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企业经核准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最高可享受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五)精准加力补短板

18.分解下达减贫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出台23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1.5133万人、1.047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兜底0.8992万人、医疗救助帮扶1.3624万人、教育发展帮扶0.2630万人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各县(区)政府

19.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校舍改造计划项目109个,改造校舍面积71400平方米,新建、改建运动场593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投入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推动“健康遂宁”建设,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县级综合医院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和乡镇基层卫生院建设,大力发展专科医院,加大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1.继续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管护集体公益林107.12万亩,及时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1580万元,完成公益林人工造林2000亩、中幼林抚育6.45万亩,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27.4万亩。加快推进涪江、琼江、芝溪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建设,积极推进观音湖湿地公园申创国家级湿地公园、射洪螺湖湿地公园争创省级湿地公园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2.制定遂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开展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开工建设一批污染防治重大项目,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201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县(区)《水体达标规划》。全面开展土壤详查,完成全市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在船山区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开展涉重金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六)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3.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划定我市水稻、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大豆、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生猪、禽蛋、水产品、柑桔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积极推进林农牧、商、旅融合发展,探索“林、畜、饲”一体化产业,建设粮改饲示范区、种养循环示范场。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商品化处理和产地初加工,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调整优化农业技术推广示范重点,推广示范新技术10项。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科知局

24.建立遂宁市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射洪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模式、农民利益联结方式、产业投融资机制。培育休闲农业专业村3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25.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基地10万亩,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5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以水稻、油菜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示范,建设1个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6.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启动射洪县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船山区、安居区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新增30家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培育区域品牌1个,推介遂宁优质品牌农产品5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7.全年培育家庭农场70家、省级示范场15家,培育农民合作社215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6个,新培育职业农民1000人。深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和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支持县(区)设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

28.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四川蓬船灌区工程、毗引供水一期工程、三仙湖水库、群英水库、祥凤寨水库、武引二期(射洪灌区)工程、鲤鱼岩水库、萝卜园水库“6+2”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江河治理等水利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和防洪防灾能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29.深入开展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船山区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市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7%。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着力培育新动能

30.深入推进全面创新试验,加快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搭建军民两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军民融合成果发布暨项目对接活动,力促8家以上企业进入军民融合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发改委

31.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工作,启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全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总产值450亿元。培育国家级孵化平台(基地)1个、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各县(区)、市直园区培育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投促委、各县(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32.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上下游龙头企业,联建3—5家产业、产品研发机构和小试、中试基地及成果转化基地。支持英创力电子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各县(区)、市直园区各新建孵化园区(基地)、众创空间等1个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搭建科技园区创新平台2—3个。兑现知识产权各项激励政策,推动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投促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3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商会(协会)联系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横向协作和纵向协同机制,加强展会、电商等重点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启动四川知识产权法律援助遂宁分中心建设。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八)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34.着力抓好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四大成长型产业发展,推进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建设。四大成长型产业产值增速达到15%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5.围绕构建现代产业集群,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央企、上市公司和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作为对接重点,招大引强、好中选优,精准引进一批具有方向性、引领性和带动性的行业旗舰型和产业龙头型企业,精准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绿色低碳的优质项目,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引资引才引智相结合,紧盯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精准引进一批研发管理类中高端人才,促进人才与产业项目融合互动。

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36.制定我市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6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技改投资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九)强化质量品牌建设

37.深入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推动8家企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8.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以农资、建材、食品相关产品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和以重点消费品、电商打假为重点的质检利剑“秋风行动”。围绕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开展加油(气)机和水、电、气表计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计量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9.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7%。开展全市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有机产品的监督抽查。推动实施“一村一品”“一品一标”工程;挖掘特色农产品,指导市场主体进行商标注册,打造地方特色商标品牌;指导“遂宁鲜”区域品牌商标注册,促进区域品牌上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40.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和第五届四川质量奖培育工作,力争成功申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个,培育1个地标产品。全年复查换证和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5个,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企业续展率保持在70%以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三、保证措施

(一)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接工作方案,结合职能职责,逐项分解和细化落实本部门牵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会商和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门会商机制,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区)研究解决改革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横向联系市直有关部门和纵向联系县(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机制,及时收集、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评估。建立健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年度目标任务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方案落地落实。及时掌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科学评估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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