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嘉荫县农村危房改造进程,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嘉荫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印发了《嘉荫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这里一起来看看嘉荫县农村危房补助对象有哪些?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嘉荫县农村危房补助对象有哪些?
改造补助对象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人员。采取翻建彩钢房、砖瓦房,购买房屋等形式的唯一住房。其中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不超过50平方米,购买房屋须在购买人所在乡镇范围内进行购买。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审核。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村屯规划,原泥草房拆除,经过检查验收后,对于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
1、原址翻建彩钢房墙体厚度不能低于20cm,建筑面积可不超过50㎡,满足使用需求,每户补助2万元;
2、原址翻建砖瓦房,墙体厚度为50cm或37cm加外保温,建筑面积可不超过50㎡,满足使用需求,每户补助3万元;
3、在本乡镇购买砖瓦房,砖瓦房结构必须安全,屋面为钢瓦形式,所购房屋面积可不超过50㎡,满足使用需求,每户补助1.5万元,原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
4、以上各项补助标准,当实际发生费用低于补贴标准时,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贴;
5、无能力自建采取五保家园形式兜底解决,原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