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总体实施方案与2017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宜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总体实施方案与2017年度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5日
宜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2020年总体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央、省市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夯实农业基础、补齐农业短板、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根据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字〔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发改、国土、农业开发、水利和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为整合对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标准,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科学合理编制我县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与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5.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6.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2017-2020年,全县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4.78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二、项目建设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宜丰县)。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丰县,项目涉及全县下辖的16个乡镇(场),215个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2017-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14.78万亩,布局于16个乡镇(场)、215个行政村。
项目将主要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灌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通行运输能力。
1.土地平整工程
本项目实施土地平整133000亩,其中条田修筑20000亩、耕作层剥离与回填98000亩、细部平整15000亩。
2.土壤改良工程
本项目实施贫瘠土壤改良40000亩。
3.灌溉排水工程
本项目灌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斗渠1031.156Km、支渠1937.26Km、管道10Km、明沟1078Km、暗管89000m、水闸100座、渡槽3000m、农桥1016座、涵洞15000处、小型拦河坝(闸)20座、小型提灌站200座、电灌站300座、下田坡道26700处、跌水200座、斗门、农门13532座、进水口58000个等
4.田间道路工程
本项目建设田间道路1248.56km,其中砂石路面机耕路565.56km、素土路面生产路683km。
5.农田防护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本项目建设护堤3000m、清淤疏浚50000m、排洪沟3000m。
6.农田输配电工程
本项目建设380V输电线路1000m、220V输电线路3000m。
三、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下达任务计划,我县2017-2020年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78万亩,年均建设任务为3.695万亩,根据财政投入补贴标准,需投入建设资金约44340万元。主要包括:工程费用3990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3.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预备费用1330.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措
根据任务计划及资金分配方案,本县2017-2020年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78万亩,项目总投资443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2020年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拟通过农发行贷款解决(具体数据以省财政厅或省高标办下发的文件为准)。其中2017年建设3.5万亩,年度投资1050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和建设任务,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4年,即2017年05月至2021年04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宜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安排在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进行,建设期为48个月。分期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及资金到位的情况,避开雨季和凝冻天气、抓住农闲季节,分年度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当年5月5日—5月31日)。各乡镇(场)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县高标办负责统计汇总;5月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明确有关乡镇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月31日之前,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
2.实施准备阶段(当年6月1日—9月30日)。7月20日前,设计单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送审稿);7月30日前,县发改委完成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8月30日前,县财政局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9月30日前,县高标办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3.工程建设阶段(当年10月1日—次年3月31日)。次年3月31日前,有关乡镇(场)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县挂点单位同步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指导和把关工作。
4.验收审计阶段(次年4月1日-6月15日)。次年4月30日前,由县高标办牵头,有关乡镇(场)、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县级验收;次年5月15日前,县高标办衔接有关乡镇(场)完成结算资料送审,结算资料由乡镇(场)工程管理人员和挂点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次年6月15日前,县审计局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五、组织措施与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农业局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高标办)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下达计划、督查调度、情况汇总及资料收集上报等牵头抓总工作,并负责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负责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县国土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县农业开发办负责抓好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区建设施工管理工作;同时,从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国土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所挂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协助做好工程设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县政府确认的实施主体负责在农发行开立项目专户,及时提供建设资金;乡镇(场)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承担本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负责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协助做好工程设计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
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核心区、辐射区两类,核心区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统一组织设计,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辐射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机耕道及水陂水坝等配套建设。
(三)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一是统一建设内容。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的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二是统一技术标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实现技术标准全县“一把尺”。三是统一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各乡镇(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县技术指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对工程技术和质量从严把关。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每个项目标段都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四)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流程
1.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法人依照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相关招标工作,并签订代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后迅速进入踏勘、设计。设计、施工及监理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设计和监理可采取邀请招标或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2.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向县发改委申请设计方案审查;县发改委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及时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3.分标段实施。鉴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资金量较大,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时间较短,为便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划分标段不宜过大过小。
4.工程验收。项目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乡镇(场)向县高标办申请验收,县高标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工程验收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乡镇(场)、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采取现场全面验收方式,对工程进行统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不验收。
5.工程建设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县高标办负责衔接工程决算审计,县审计局及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海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邬明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李微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农工部、扶贫和移民办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袁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姚太平、县发改委李山花、县财政局闻瑜光、县水务局彭小云、县农业开发办龚妍、县国土局朱光华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县当前及今后四年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3.严格考核奖惩。县高标办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目实施乡镇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与奖惩措施。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实行加分,并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了事、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