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扶贫攻坚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健全我县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根据《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主攻方向,以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为平台和载体,加强金融政策与扶贫、财政、产业等政策协调联动,强化脱贫攻坚金融支撑,努力将示范区建成金融助推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先行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发展的试验区、普惠金融全面推进与提质增效的样板区。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8年4月底,把我县创建成市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2018年9月底,把我县创建成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人民银行、扶贫、财政、农业、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为成员的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行长兼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我县的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检查,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将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纳入扶贫业绩考核范围。2.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测评估和信息反馈,定期评估创建工作进度、创建工作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于每季后10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职责:组织创建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推动等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向上级申请扶贫支持,督促辖区内做好示范区创建各项具体工作;指导金融扶贫服务站暨示范村及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建设,将创建与再贷款管理、金融市场准入和对金融机构“两综合、两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2.县扶贫办职责:协调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到位,筛选确定精准扶贫项目、精准瞄准扶贫对象、推广成功经验,积极通过金融扶贫服务站推进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扶贫服务站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等业务。
3.县财政局职责: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管理使用,牵头制定金融扶贫财政支持政策,就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以及融资奖励等制定实施细则。风险补偿机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主办银行协商,合理确定风险补偿的范围和比例,强化资金管理。
4.县农业局职责:负责配合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做好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清单的筛选、认定工作,明确清单要素、认定条件和程序以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效果等工作内容及要求。
5.各金融机构职责:一是按照建站方案,确保金融扶贫服务站正常运转。二是着力提升支付结算水平,针对各扶贫主体建立主办行制度,开发创新信贷产品,做好配套金融服务,制定专门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扶贫信贷投放。
四、工作举措
(一)做实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一是要积极拓展服务站功能,建立健全服务站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有效发挥服务站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战斗堡垒和前哨阵地作用。二是建立多方联动服务站运转机制。村级组织、主联系行要积极参与服务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围绕发放贷款、提供支付服务,以及开展站长培训、维护和改善服务站设施等方面有效开展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服务站+互联网”等模式。做到线下金融服务站点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同步建设、融合发展。
(二)推进财税与金融扶贫政策融合。一是要构建“1+N”的工作机制,做到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金融市场等政策工具组合与金融监管、产业扶持、扶贫政策、财政激励等多方政策资源有效整合、协同发力。二是做好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创建。在2017年6月底前已完成至少4个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时间在全市靠前。其中,4个示范点全部达到市级示范点标准,至少有1个示范点达到省级示范点标准。三是政策扶持措施要到位。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奖励、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补助等扶持措施都要落实到位。
(三)搞好金融与扶贫产业发展对接。一是要不断健全对接机制。各成员单位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调研督导等方面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责任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名单制管理要落实到位。要立足我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实做细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清单,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主办银行制度。三是要通过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订单帮扶等多种形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农业发展链条上直接投资和收益。
(四)优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一是要建立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要分工协作,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互为补充、全部参与的金融扶贫组织体系。二是要实现贫困村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功能不断完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等电子支付工具覆盖面不断扩大;转账、刷卡消费、小额取现等基础金融服务“零距离”;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向农村延伸。三是不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带动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信用评价和授信工作,全面完成对各信用乡(镇)、信用村开展评价工作。
(五)加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投入。一是要创新金融扶贫信贷创新产品。县域金融机构要积极优化贷款流程,在扶贫信贷产品绩效考核、资源配置、信贷授权等制度安排方面予以倾斜。二是要提高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个人、产业和项目精准扶贫贷款等均保持较快增速,高于全省同期同类型贷款增速,精准扶贫贷款带动脱贫人口数不断增长。三是要扩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规模。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占辖内各项贷款余额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当年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4月底前)。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制定创建方案,并将成文的创建方案报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
(二)创建阶段(2017年5月-2018年2月)。人民银行洞口县支行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具体措施,按进度完成创建任务。
(三)市级示范区申报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一是自评阶段。向市级主管单位提交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自评报告,内容包括示范点创建基本情况、精准扶贫成效以及后阶段工作措施。
(四)省级示范区申报阶段(2018年6月)。在市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邵阳市创建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指导,申报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
(五)迎接省级示范区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7月-8月)。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确保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