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同意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2017-2018年最新执行政策吧。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355号
滨州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上报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的请示》(滨国土资呈〔2017〕2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滨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