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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全面结束,一户多宅如何处理?会被强拆吗?

2017年12月15日 17:31来源:互联网整合点击量:0

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预计5年内必须完成,也就是在2018年底前,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全面结束;那么一户多宅的情况会如何处理呢?会被强拆吗?具体整理如下: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是要基本贯彻落实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的一户多宅的现象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那么,此次土地确权,针对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会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户多宅会被强拆吗?

一户多宅合法就不会强拆,若不合法不一定会拆除,但不为您所有,违法用地有拆除的可能。

一户多宅合法原因与不合法解决办法!

1.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2.如果没有合法原因但却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先分户,然后再根据分户之后的总户数,分别确权,这就是分户确权,如果不符合分户条件,以及分户之后仍然超过了总户数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由此可见,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万万不能有多处宅屋,这并不能带来什么,可能只有国家的收回或者拆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当地政府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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