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峨眉山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峨眉山市沙溪乡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贯彻落实峨眉山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乡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成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更好地完善我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因意外、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家庭返贫等实际问题。现将《沙溪乡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目标的全面完成。
附件:沙溪乡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沙溪乡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峨眉山市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沙溪乡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峨眉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眉山市2018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峨农工办〔2017〕18号)和峨眉山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我乡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农民自愿”的原则,力争2018年全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投保率达到60%。
(二)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险改革的精神,以建立健全“三农”保障体系为目标,通过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我乡农村保险覆盖面。
(三)重要意义。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理赔简单等特点,是针对低收入群众最迫切的意外医疗、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开展的保险服务。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农民生、老、病、死等意外事件对于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保险内容。
(一)险种名称: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二)参保对象:户籍在峨眉山市沙溪乡辖区内出生28日以上、8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居民皆可参保。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6元,每人每年限投保1份。
(四)保险期限:一年,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统一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保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
(五)投保方式:采取以村为单位的方式投保,各行政村按照人口情况,仔细填写投保清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峨眉山市支公司在收取保费后,以村为单位发放承保清单及小额保险服务卡。
(六)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死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20000元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一次性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首次投保、疾病身故或自然身故在90天内(第二年继续投保不受此限制),不属于保险责任,公司不予赔付,投保90天后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险金2000元。
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两种方式报销:(1)若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剩余部分(扣除自费项目)报销90%;(2)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医疗费用(除自费项目)扣除门槛费100元后,按照75%比例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金每年以1000元为限。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0日,全面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该阶段重点是: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将工作落实到村、组。
(二)整体推进阶段。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村完成目标任务。
四、目标任务
按照峨眉山市会议精神,实现小额保险的参保率达到所在镇乡农业人口数60%的目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2018年我乡农村小额保险工作,乡上成立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杨屹屹同志、各村包村干部、村支书为成员的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由杨屹屹牵头,负责作好工作中的协调指导。各村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村宣传栏、保险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目的意义、缴费标准、理赔范围、理赔程序等宣传落实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服务管理。各村在实施过程中要维护低收入家庭的利益,做到宣传到位,让农户自愿参保,切实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中的规范。各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费收缴以村为单位,由村确定代收人员,归集农民参保保费到乡农经站,并做好登记造册和填报工作,杜绝截留挪用收缴保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保费,骗保套保及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等问题发生。
六、考核、奖励办法
(一)总结表彰。年末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村由乡政府直接进行奖励,其中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二)工作考核。将各村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2:
沙溪乡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坤武 乡 长
副组长:周尚发 副乡长
陈玉林 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文祥 连峨村支部书记
余成松 袁岗村支部书记
朱希华 新路村支部书记
余怀伦 回龙村支部书记
尧文超 大岗村支部书记
彭 杰 桃林村支部书记
张志伦 林坝村支部副书记
宋秀英 兴宏村副支部书记
谢玉辅 七里村支部书记
各村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屹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