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7〕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7—2019年)
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1号)、《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浙农专发〔2016〕97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两山”理论为指导,以促农增收为工作目标,立足云和生态资源,统筹抓好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着力构建生产布局优化、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力争打造成为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按美丽生态牧场创建要求,全面完成保留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培育创建12家省级美丽生态牧场,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确立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做精做强我县生态畜牧业。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县猪肉自给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旅融合发展,培育形成一批龙头示范企业,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牧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绿色养殖布局优化行动
1.优化区域布局。规划先导,在守护生态养殖底线前提下,各乡镇(街道)按照宜养则养、生态养殖富民的原则,规划养殖区域,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鼓励在不易产生水体污染的荒山、缓坡等区域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区域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的林下养殖。
2.调整产业结构。按“稳生猪、增家禽、拓牛羊、优特色”的发展思路,围绕生猪、家禽、草食动物、特色养殖四大产业带,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牧场,进一步提升畜禽规模生产水平。立足地方资源优势,优先发展中华蜜蜂、肉羊、肉牛等地方特色精品畜牧业。到2019年,全县生猪、牛、羊、家禽、蜜蜂饲养量分别达到5.5万头以上、0.35万头以上、0.6万头以上、40万羽以上和1万箱以上,打造1个蜜蜂小镇,畜牧业总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
3.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资源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科学把握养殖场饲养规模,鼓励和引导发展年出栏猪1000头、肉鸡20000羽以上、存栏蛋鸡5000羽、蜜蜂100箱以上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每年新建1家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二)实施绿色畜牧产业体系创建行动
1.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和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规划一场一方案建设美丽生态牧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2-5家产值超千万元的畜牧业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生猪规模化、生态化养殖。鼓励牛、羊等山区食草畜种养殖,支持土鸡、鸽等禽业发展,大力发展中蜂、孔雀等适养特色精品畜牧业。
2.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大力度推动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抱团打造全产业链。以龙头企业和特色畜牧业原产地为基础,积极落实“三品”认证,推进“丽水山耕”市域公共品牌运用,推进特色畜牧业生产加工、休闲旅游、文化体验融合发展。到2019年,建成一批美丽畜牧业休闲基地。
(三)实施绿色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加快推进畜牧业“机器换人”。全面推广自动喂料、草食家畜全混合日粮、排泄物机械化清运与综合利用、养殖环境智能控制等先进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水平。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智能调控和远程监控系统、二维码标识等技术,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畜牧业智慧云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