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是黑龙江省下辖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市辖区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讷河市、克山县、富裕县、拜泉县、甘南县、依安县、泰来县、克东县、龙江县。据了解,齐齐哈尔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个人宅基地报批程序,具体详情如下:
一、申请用地者提供书面用地申请,填写《个人宅基地用地申请表》审批。
二、申请用地者提供由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两证一书”。
三、基层国土资源所提供评估基础资料,土地利用科请有资质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四、有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科按国家规定标准对宗地地价股价结果进行初审,填写土地估价结果初审单》,合格后由土地利用科牵头组织机关有关科室会审,会审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查合格后,主管领导填写审查意见,呈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备案后填写备案意见,并由土地利用科负责出具《土地估价结果备案单》。并将已备案宗地的《土地估价结果初审单》、《土地估价结果备案单》呈报总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五、申请用地者提供与本次用地相关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续建、扩建目的的)。
六、基层国土资源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位置图、现状图(落在居民点地籍图上用红线标明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用文字说明××项目占用××单位土地××平方米,无居民点地籍图的需达到宗地图标准)。
七、申请用地者提供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八、基层国土资源所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初审,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九、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科牵头组织机关各有关科室会审。
十、分局国土资源部门批复。
十一、申请用地者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土地利用科委托基层国土资源所现场定界。
十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土地利用科委托基层国土资源所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