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浦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萧政办法〔2017〕45号)文件精神,现将《临浦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浦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临浦镇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危旧房治理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萧政办法〔2017〕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C、D级危旧房屋的治理改造任务。
二、治理改造范围
辖区内前期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屋,总计579处,其中C级471处,D级108处。
三、治理改造主体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是危险房屋治理的责任主体,由其自行负责危旧房屋的治理改造。
(二)此次危旧房治理改造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制定辖区内危旧房治理实施计划,各村(社区)主任为此次危旧房治理改造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对危旧房建立“一房一档”。
四、治理改造方式和政策处理
城镇危房:鉴定等级为C、D级的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原则上以维修加固为主。
农村危房:鉴定等级为C级的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原则上以维修加固为主,鉴定等级为D级的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原则上以产权置换或拆除重建为主。
(一)维修加固。维修加固是指根据安全鉴定结论和房屋实际情况,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采取修缮或加固等安全技术措施,解除房屋安全隐患的改造方式。
采取危旧加固方式解危的危旧住宅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村(社区)、镇提交申请,并报镇危改办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维修加固工作完成后,由相关机构出具新的鉴定报告,确认解危。
(二)产权置换。是指在坚持“一户一宅”前提下,由所在村将危旧房户调剂、置换到本村集体所有的其他房屋,同时将危旧房收归村集体处置的治理改造方式。(优先安排D级危房户)
(三)拆除重建。是指对用地性质等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屋实施拆除,并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造方式。
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解危的危旧住宅房屋,按照临浦镇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实施,经各村(社区)提交申请,报镇危改办审核同意,并报区危改办备案后,由房屋所有人自行实施,拆除重建原则上应遵循“三不”原则。
五、治理改造相关措施
(一)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不得将未采取适当解危措施的危险房屋出租或者作为经营场所,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或者延续相关证照。
(二)区政府及镇等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1. 切断水、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2. 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3. 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 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5.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 对于用于出租的危旧房屋,由镇综治办和临浦派出所依法予以人员清退和房屋腾空,并张贴封条,期间不得再次出租。对于长期空置的危旧房屋,一律采取封存措施,张贴封条,期间不得进行自住、出租等危房使用行为。
六、政策补助标准
(世居户不享受该政策补助)
七、特殊条款
(一)属于“一户多宅”、违法建筑的危旧房一律拆除,原则上不享受补助政策。
(二)困难家庭是指: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持有效期内《杭州市萧山区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救助证》的家庭
(三)上级有关危旧房治理改造补助高于本政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临浦镇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具体实施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及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负责辖区危旧房屋安全信息汇总建档工作,做好危旧房屋治理改造涉及的相关工作。镇党政办、财政局、综治民政办、农发局、社发局和临浦派出所、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相关工作。各村(社区)作为属地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牵头、实施、监管主体,要组建实体化工作班子,村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制定本辖区危旧房屋治理改造行动计划,切实把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各联村组长要实地走访危旧房屋掌握第一手信息,指导所联村(社区)治理改造的计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
(二)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将危旧房治理改造目标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治理改造工作进度采取抽查、通报、约谈等措施,加强对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落实,对因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同时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危旧房工作推进得力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酌情加分。
九、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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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浦镇位于富饶的钱塘江南岸,全镇总面积42.48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14个居民社区,驻临浦省市区属单位45个,总人口5.4万,是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中心镇,省百强镇,杭州市六大组团之一"临浦组团"核心镇,萧山区"一核三组团"成员。
临浦新城就是现在的临浦镇。2010年临浦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5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大关,临浦建成区面积加上工业园区面积总和为1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4万,常住人口超过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