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涧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清涧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清涧县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二十条措施》(陕政办发〔2016〕67号)和《清涧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为引导清涧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切实发挥金融助力精准扶贫功能,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加快清涧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现结合清涧县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建立金融扶贫统计制度和对金融机构扶贫工作的分类考核及奖励制度;发挥全县扶贫再贷款杠杆撬动作用;提升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定向扶贫效果;扩大扶贫信贷产品的覆盖面;发挥保险的扶贫功能,强化农业保险的产业扶贫作用和人身保险、健康保险防止因病因祸返贫作用,探索建立清涧县扶贫产业基金和金融精准扶贫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信贷投入总量较快增长,全县支农贷款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金融扶贫精准度不断提高,信贷分类定向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精准扶贫成效明显。助力清涧县委政府实现确定的2017年底29个贫困村,6700人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力度。一是建立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定向扶持机制。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撬动作用,严格执行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坚持扶贫再贷款投放与金融机构信贷定向投放扶持对象相结合,力争使货币政策支持再贷款投放量持续增长,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扶贫贷款总量持续增长。二是全面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管理政策,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释放更多可贷资金。鼓励地方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规模,扶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合作社。三是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扶贫效果。加强对易地搬迁贷款资金投向、用途、额度、利率、绩效等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测统计,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搬迁规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好信贷资金使用及其效果的督查与评估。
(二)实施特色信贷投放精准扶贫,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一是开发有针对性的扶贫信贷产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农村“两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二是拓宽扶贫小额信贷适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不设抵押担保门槛,统一实行优惠利率:对有贷款意愿、有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三是建立贫困户不良贷款差别对待政策,对非主观恶意欠款,导致无法归还的贫困户贷款,可予贷款展期;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其度过难关的,应积极予以追加贷款扶持,避免贫困户因债返贫。四是建立扶贫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对扶贫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资料收集,采用便捷高效的办贷程序。五是严格扶贫贷款使用监管,银行业机构要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审贷,全面、深入评估扶贫项目风险,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防止挪用扶贫贷款,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
(三)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协调融合。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各县区要探索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涉农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5倍的杠杆率发放扶贫贷款。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贷款等贴息贷款管理,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
(四)突出政策性和涉农银行业机构扶贫主力军作用,施行金融扶贫机构分片包干制。农发行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流程,有效对接我县重点区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同时对重点扶贫项目予以信贷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涉农银行要加大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建立银行业机构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金融扶贫服务主体,落实服务责任。农业银行重点负责石咀驿镇、郝家也便民服务中心的金融扶贫工作,邮储银行重点负责乐堂堡便民服务中心、下廿里铺镇的金融扶贫工作,其他镇(便民服务中心)由农商行负责。这部分是根据本县情况定的。
(五)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定边农商行为定边贫困户量身打造扶贫信贷产品--精准扶贫贷款卡,形成“扶贫再贷款+担保基金+贫困户贷款+贴息基金”的“四轮驱动”金融支持模式,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资金“护 航”。各涉农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定边模式,也可以探索开展“龙头企业+基地+贫困农户”、“企业+农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创新金融扶贫融资模式。力争到2017年底前实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2000万元,年均增速超过10%。
(六)探索设立县区扶贫产业基金,建立金融精准扶贫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扶贫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我县贫困地区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产业的投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由保险、银行、政府基金和贷款户按比例分担贷款损失机制。
(七)发挥保险优势,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中省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比例,争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争到2020年,全县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达70%以上,奶牛、育肥猪等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30%以上,能繁母猪能够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扶贫办、陕西省保监局《关于印发<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扶办发〔2016〕37号)精神,整合县区扶贫资金,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基层保险网点健全的保险机构购买家庭意外伤害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保险,防止因病、因灾返贫,为发展农业提供风险保障。
(八)发展普惠金融实施精准扶贫。加快电子机具布放,优先在扶贫村布放POS机具、自助电话终端、便民服务终端等基础金融服务设施。在全县农贸市场、大集镇等规模较大的农村交易场所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同时,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拓展“便民支付+农村电商”综合超市,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开办“惠农服务站”、“背包银行”等业务。2017年前实现全县贫困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九)实施金融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建立健全金融扶贫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成立金融扶贫知识宣教队,在农村贫困地区深入工展金融知识宣传,努力实现贫困人口金融知识脱盲。依托“金融惠民工程”、“金融知识下基层”等项目,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就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国债兑付、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广泛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金融意识以及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能力。
三、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清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金融扶贫办公室,统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县人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政银行、县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等组成。金融办负责清涧县金融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抓好扶贫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难点问题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协同县直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三)科学评价,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清涧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形成金融精准扶贫合力,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动员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加大对金融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励志脱贫,加大能人带头脱贫致富宣传力度,营造金融精准扶贫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