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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09:29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7〕1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安顺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据《贵州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龙头、扩规模、广覆盖、促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珍稀食用菌和优势大宗食用菌,积极发展野生食用菌,突出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逐步形成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营销网络化、利益股份化、经营品牌化的绿色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投入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和培育经营主体,拓展消费市场。

2.坚持科技兴菌,创新引领。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努力在珍稀特色食用菌品种开发和关键技术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大力营造菌材林,合理配置草腐、木腐菌人工栽培,开展野生菌养护抚育和仿野生栽培。注重发展食用菌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产品安全、产业高效、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4.坚持产业扶贫,助农增收。完善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财政资金和农村集体资源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等模式,推进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力争3年内全市食用菌种植规模达4万亩(4亿棒),产量达30万吨,产值达36亿元,累计带动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根据市场需求、销售渠道等综合因素,自主选择适宜的主导品种,结合本县(区)各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各年度发展规模,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年度目标。

2017年,全市种植规模1万亩(亿棒),产量达7.5万吨,产值达9亿元;产业覆盖334个村,带动贫困人口4万人,人均增收3000元。

2018年,全市种植规模2万亩(亿棒),产量达15万吨,产值达18亿元;产业布局维持稳定,并进一步向乡村延伸覆盖;累计扶持贫困人口7万人,其中稳定增收人口达4万人,扶持贫困人口3万人,人均增收3200元。

2019年,全市种植规模4万亩(亿棒),产量达30万吨,产值达36亿元;产业布局维持稳定,注重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累计扶持贫困人口9.3万人,其中稳定增收人口达7万人,扶持贫困人口2.3万人,人均增收3200元。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良种繁育研发中心。

由市农科院和贵州聚福菌农业公司共同组建市级食用菌良种繁育研发中心,研发、筛选出适宜我市的优良品种,向各县(区)提供高产高效的优良品种。扩大贵州聚福菌农业公司的生产能力,每天生产菌包20万个以上。

(二)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

1.扶持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2017年建成3000亩规模化生产基地;2018年新增5000亩规模化生产基地,累计达到8000亩;2019年新增10000亩规模化生产基地,累计达到18000亩。每个县(区)至少发展1家年种植2000万棒食用菌市级龙头企业(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发展1个100万棒食用菌种植基地。

2.以50万棒为一个生产单元,6个生产单元为一个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单元生产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参与管护、出菌、销售全过程。

3.规划配备相关生产加工设备及配套水、电、路、棚室等设施,每个生产单元投入“三通一平”、大棚及菇架、生产机械设备等资金100万元。在基地县建设冷库、烘干、包装等配套设施,建设120万立方米容量冷库,70万平方米烘干厂。

(三)建设野生仿野生抚育栽培基地。

1.结合2016年度全市森林覆盖率统计监测结果,系统开展全市野生菌资源调查,做好野生食用菌和毒菌资源鉴定工作,评价筛选出有利用开发价值的野生食用菌品种。

2.加快野生珍稀食用菌驯化选育技术体系建设,选择典型区域封山育菌,加强人工菌根菌促繁。

3.选择森林覆盖率高的区域,集成珍稀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技术,建立珍稀食用菌林下仿野生栽培基地。

(四)建设菌材供应基地。

1.在镇宁、关岭、紫云等低海拔富热量河谷地区,结合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鼓励发展菌材林与菌草,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

2.鼓励种植构树、礼木、栎树、杨树、巨菌草、象草、王草等。

3.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利用茶树和经果林修剪枝条、森林间伐、农作物秸秆、酒糟、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发展食用菌生产和菌渣的循环利用,每年按利用率占20%计算,每吨补助200元。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以“双千工程”为抓手,扩大我市龙头企业数量,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开辟贫困地区龙头企业IPO绿色通道政策,招引与培育结合,通过联合、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引进有实力的食用菌企业,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市、县国有平台公司及行业协会进入食用菌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本土企业。

2.加大对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的支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符合农业用水条件的给予优惠。

3.支持企业在产品深加工、养生保健、餐饮文化等方面拓展食用菌产业功能,延伸食用菌产业链,增加产业附加值。

(六)拓展食用菌市场。

1.着力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全面占领市内乃至省内市场。组织开展农校、农超对接,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渠道分销”运营模式,发展田园直购、产品认筹、网络定制等。

2.积极抢占省外市场。重点开辟东部发达城市和邻省大中城市为主的省外市场,支持在青岛、上海、杭州、重庆、长沙、广州、深圳等城市设立直销窗口。

3.积极培育和发展出口基地,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安顺食用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七)开展品牌建设。

1.打造“贵菌”公共品牌,培育食用菌企业品牌。制定与品牌建设相配套的食用菌生产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品牌质量控制标准并推行应用。

2.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3.大力进行品牌营销和推广,开展创意设计与品牌策划,对获得贵州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奖励。

4.依托贵州食品安全云,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上市检测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重点产业县建设食用菌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快速检测室,加强生产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监管,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对通过GAP认证的产品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三、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合理搞好产业规划。

各县(区)根据上述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编制本县(区)的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助农增收、科学发展”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区域布局、发展模式、保障措施。在主导品种的选择上,要注重本地品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引进优良品种相结合,不仅考虑适宜性和丰产性,还要考虑品质优势和市场优势。在主推技术的选择上,要遵循“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原则,充分考虑秸秆综合利用和菌材林建设,以及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行棚室栽培和仿生栽培相结合,注重节本增效、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区域布局和发展模式选择上,要按照产业园区化的要求,向优势区域集中连片发展,结合实际采取政府平台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等不同的发展带动模式,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保农民增收。在保障措施的制定上,要认真研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考核办法,制定所需资金、土地、技术、人才、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确保食用菌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要进一步改善食用菌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建成高产稳产食用菌生产基地。根据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整合发改、农业、交通、水利、扶贫、国土、农发行以及“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加大投入,推进食用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投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食用菌示范观光园,加大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力度。抓住省把食用菌产业作为重点扶贫扶持产业的机遇,实施好食用菌产业化扶贫项目,争取更多的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

(三)积极探索,规范产业运作模式。

以香菇为主导品种的县(区)、企业、合作社、大户,根据自愿原则,可依托贵州聚福菌农业公司成熟的生产技术优势,由各县(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公司自筹资金,先行统一建设大棚,申请扶贫产业资金进行置换。引导村集体成立合作社,由合作社组织农户进行种植,贵州聚福菌农业公司统一提供菌包、统一技术管理、统一保底收购、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价格销售。各县(区)贫困户或农户将香菇保底交给合作社,合作社统一保底交到各县(区)扶贫开发投资平台公司,再由贵州聚福菌农业公司按市场价保底价收购销售,形成全市抱团发展、品牌化经营的格局。以其它品种(如姬松茸、平菇、木耳等)为主导品种的县(区)、企业、合作社、大户可与提供菌包、菌种、技术的企业自行协商,研究制定产销、技术依托、利益联结机制等。也可借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食用菌发展模式、普定县蜂业养殖模式,积极探索出适合当地扶贫开发需要的产业发展新模式。

(四)夯实流通,积极打造市场平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超前研究落实市场销售渠道、加工储藏、运输等要素保障。县(区)和重点乡(镇)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在规模达到500个棚以上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一个食用菌整理集散点,提高基地食用菌商品率。加大食用菌储藏保鲜库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食用菌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基地、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与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厂校食堂的联系,探索实现“农超对接”的有效形式,开拓市场销售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和规范城区农贸市场服务与管理,指导农贸市场开展标准化市场建设,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行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支持食用菌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通过“贵农网”、“贵州农经网”、“安顺农业信息网”、西秀区菜单式扶贫等信息平台,推行食用菌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交易。

(五)创新机制,促进利益联结和产业链延伸。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部门帮扶、农户(贫困户)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或贫困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或贫困户)”、“合作社+基地+农户或贫困户”、“公司+中介机构+农户”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加大对食用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批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各县(区)至少要扶持1家以上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要加大食用菌用材速生林的建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食用菌产业链延伸,提高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各县(区)要成立食用菌产业行业协会,辐射到乡(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结产销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食用菌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食用菌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资产入股,采取自由联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食用菌生产,解决好种植户分散经营的问题。支持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进行食用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积极为食用菌流通经纪人、食用菌流通营销大户等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食用菌流通主体多元化发展。各食用菌基地要最大限度安排贫困户参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土地入股、劳动用工等形式,增加贫困户的收入。

(六)公平自愿,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为确保食用菌产业发展用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转变身份,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流转服务组织托管和代为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合作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允许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承接、承租土地,发展食用菌产业。

(七)依靠科技,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依托教学、科研院所、大企业等资源组建安顺市食用菌研发中心、育种制种供种基地。积极开发利用本地食用菌品种和菌材资源,引进、推广优质品种、菌材以及先进的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创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科技人员带职带薪领办食用菌企业和深入基层开展品种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服务工作,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参与食用菌产业发展。各县(区)要组建专门的技术队伍,把技术人员配备到产业园区的重点乡(镇)、村,确保技术培训、指导到位,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八)扶持企业,加快食用菌产业化发展。

为适应市场细分需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食用菌的分类、分级包装,积极发展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食品(食用菌)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以本地食用菌为原料的加工业。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市外企业向食用菌种植、加工、营销领域投资,高起点发展食用菌产业。认真落实食用菌产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食用菌品牌的创立和培育力度,做大做强我市食用菌品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机遇,切实加强领导,把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确保食用菌产业快速有序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作为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对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对食用菌基地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进行补助;对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进行贷款贴息补助。各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扶贫开发投资平台公司作用,扩大资金筹集渠道,加大食用菌产业发展投入。要做好产业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市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来,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三)落实部门职责。

各级农业、发改、科技、财政、交通、水利、扶贫、国土、商务、供销、农机、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强化对食用菌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服务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目标考核。

市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的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对食用菌产业发展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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